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專業(yè)考試的深圳考生:
2014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證書》)定于近期發(fā)放,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發(fā)放范圍
在深圳市報名參加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考試,2014年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合格,且已提交報考資料并經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審核通過的深圳考生(詳見附件2)。
2014年度注冊土木工程師、注冊電氣工程師、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注冊化工工程師、注冊環(huán)保工程師基礎考試的成績合格通知單未下發(fā)至我院,發(fā)放時間另行通知。
二、集中發(fā)放時間
2015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三、集中發(fā)放地點及地址
地點:深圳市考試院報名大廳審核發(fā)證窗口。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qū)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東(華強賓館)二樓(深圳地鐵2號線華強北站A出口附近)。
四、有關要求
(一)本人領取《證書》和報名表的,須憑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領取。
(二)因故不能本人領取《證書》和報名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須憑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手寫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模板見附件1)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代為領取。
五、其他事項
(一)《證書》和報名表領取后,請妥善保管,切勿損壞、遺失,如損壞、遺失后果自負。《證書》是注冊的重要材料之一,報名表作為考試檔案,需存入考生個人人事檔案。
(二)選擇“證書快遞”的考生的《證書》和報名表將于6月29日寄出,未收到郵件的考生請聯(lián)系市郵政局羅先生,聯(lián)系電話:15118028656。
(三)確有特殊原因未能在上述時間領取《證書》和報名表的考生,可登錄我院網站,點擊首頁的“業(yè)務受理”欄目,選擇“證書領取預約”服務。預約領取時間可選擇預約日后第3個工作日或之后的任一工作日,考生在預約領取日攜帶本通知要求的材料,在我院業(yè)務受理窗口領取。
(四)聯(lián)系電話:0755-83777159。
附件:1.授權委托書(模板)
2.合格人員名單
附件1:
授權委托書(模板)
委托人:XXX 性別: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
被委托人:XXX 性別: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
本人因XXXXX原因,不能親自領取2014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專業(yè)考試(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和報名表,特請被委托人作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權代表本人領取,對被委托人的代領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本人予以認可,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人(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被委托人(簽名):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注:被委托人須提交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