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事項名稱:
報關員資格核準
許可內(nèi)容:
準予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設立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4.通過報關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
申請時限:
根據(jù)海關公布的名單可以申請報關員資格的考生,應當自3月19日起6個月內(nèi),向銀川海關申請報關員資格。
申請時應提交的文件:
1.《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
2.準考證主證;
3.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委托他人代為提出報關員資格申請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海關遞交申請材料;
2.海關受理申請后進行審核;
3.海關在法定期限內(nèi)作出決定;
4.申請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辦理時限:
自海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20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本海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
海關自作出準予報關員資格申請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nèi)向申請人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收費標準:
不收費
未盡事宜,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辦法》。
受理部門:
銀川海關稽查處
辦公地址:
寧夏回族自治區(qū)銀川市金鳳區(qū)正源南街220號銀川海關5層稽查處辦公室
辦公時間:
上午08:30至12:00;下午2:10至5:2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lián)系電話:
0951-5679033
0951-5679058
附件:
1.《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樣式、填制說明及填制示范
2.《授權委托書》樣式、填制說明及填制示范
附件1
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樣式)
姓 名:
身份證號:□□□□□□□□□□□□□□□□□□
準考證號:
考試成績:
學 歷:
特此聲明:本人經(jīng)報關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guī)定要求,特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并對申請時提交文件內(nèi)容真實性負責。
簽 名:
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填 制 說 明
考試成績合格考生的“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考試成績”、“學歷”等5項內(nèi)容,已從考試系統(tǒng)數(shù)據(jù)庫中自動采集并預填在申請表的對應欄目,考生無需再填寫任何內(nèi)容。
“簽名”、“申請日期”兩項內(nèi)容,由考生在申請表相應位置手工填寫,“申請日期”應為考生向海關實際遞交申請的日期。
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填制示范)
姓 名:張 三
身份證號:3 7 0 2 0 3 1 9 8 3 0 1 0 1 x x x x
準考證號:64002008000xx
考試成績: 125
學 歷: 大專
特此聲明:本人經(jīng)報關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guī)定要求,特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并對申請時提交文件內(nèi)容真實性負責。
簽 名: 張 三
申請日期: 2008年 3 月 23 日
附件2
授 權 委 托 書
委 托 人: 身份證號:
被委托人: 身份證號:
委托事項:代為申請頒發(fā)委托人的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權限(請在以下方框內(nèi)打勾):
□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
□其它:
委托時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 人:
被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填 制 說 明
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被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證號和委托時限請如實填寫。
委托權限請在相應選項前方框內(nèi)打“√”,如選項為“其它”,請?zhí)顚懢唧w的委托內(nèi)容。如委托別人代領報關員資格證書,請在“其它”后橫線上填寫:代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人和被委托人需分別在簽名欄相應位置手工簽名,委托日期為填寫委托授權書的實際日期。
授 權 委 托 書(填制示范)
委 托 人: 王五 身份證號:64020319830101xxxx
被委托人: 李 四身份證號:64020219800101xxxx
委托事項:代為申請頒發(fā)委托人的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權限(請在以下方框內(nèi)打勾):
√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
√其它:代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時限:自2008年3月 23日至2008年4月23日
委托 人: 張 三
被委托人: 李 四
委托日期:2008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