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關員資格核準
許可內(nèi)容:
準予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設立依據(jù):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自1987年7月1日起施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具有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
4.通過2008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
申請時限:根據(jù)海關公布的名單可以申請報關員資格的考生,應當自2009年3月18日起6個月內(nèi),向福州海關申請報關員資格。
申請時應提交的文件:
1.《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請考生自行登錄報關員資格考試網(wǎng)打。
2.準考證主證;
3.學歷證書及復印件;
4.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5.申請人委托代理人代為提出報關員資格申請的,應當出具《授權委托書》(格式文本可參見本考區(qū)2008年1月14日公告,請打印后填寫)、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
辦理程序:
1.申請人向海關遞交申請材料;
2.海關受理申請后進行審核;
3.海關在法定期限內(nèi)作出決定;
4.申請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辦理時限:
自海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20日內(nèi)不能作出決定的,經(jīng)本海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10日。
海關自作出準予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許可決定之日起10日內(nèi)向申請人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ㄗⅲ荷暾埲诉f交材料齊全、有效且符合規(guī)定的,海關可以在審核后當場作出決定并頒發(fā)報關員資格證書。)
收費標準:不收費
未盡事宜,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辦法》。
受理部門:福州海關人事教育處
辦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馬尾區(qū)江濱東大道76號福州海關A樓12層
辦公時間:2009年3月18日——9月18日 上午:8:45至11:45;下午:14:00至16:3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為提高效率,福州海關將于2009年3月18——3月27日集中受理,請有條件的考生盡可能于此時間段前來申請。
聯(lián)系電話:0591-87081282,87081283
附件:
1.《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樣式、填制說明及填制示范
2.《授權委托書》樣式、填制說明及填制示范
福州海關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
報關員資格證書申請表(樣本)
姓 名: XXX
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
準考證號: 35002008XXXXX
考試成績: XXX
學 歷: XXX
特此聲明:本人經(jīng)報關員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規(guī)定要求,特申請報關員資格證書,并對申請時提交文件內(nèi)容真實性負責。
簽 名: XXX (本人簽字)
申請日期: 2009 年 XX 月XX 日
說明:
1、以上內(nèi)容除簽名及申請日期需考生本人親筆填寫之外,其余內(nèi)容在考生以本人注冊名稱及密碼登錄后,打印該表時自動產(chǎn)生,有關打印方式請閱讀考試網(wǎng)上公告。
2、網(wǎng)址:http://bgy.customs.gov.cn
附件2:
授 權 委 托 書(樣本)
委 托 人: XX 身份證號:350XXXXXX
被委托人: XXX 身份證號:350XXXXXX
委托事項:代為申請頒發(fā)委托人的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權限(請在以下方框內(nèi)打勾):
□代為提交有關材料
□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
□其它:代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
委托時限:自2009年 XX月XX日至2009年XX月XX日
委 托 人: XXX(本人簽字)
被委托人: XXX(本人簽字)
委托日期:2009 年XX月XX日
說明:
1、以上內(nèi)容請遇有此問題的考生在網(wǎng)上打印后親自填寫,并由委托人與被委托人親筆簽名確認。
2、代為提交有關材料:指《福州海關報關員資格核準行政許可事項公示》中要求申請時提交的文件。
3、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及送達回證:指代為簽收有關法律文書和代為簽收上述法律文書的送達回證。其中,法律文書,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報關員資格考試及資格證書管理辦法》(見“中國海關門戶網(wǎng)站”®“報關員資格考試”®相關政策法規(guī))第十八條、十九條所述的決定書等。送達回證指海關未當場作出決定,送達有關法律文書的回執(zhí)。
4、其它:指在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前提下,與雙方授權委托有關的其它事宜。如代為領取報關員資格證書,應在此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