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簡述守法的含義和構成要素。
32 、簡述法律解釋的特征。
33 、簡述法體思雄方法的特點。
34 、簡述法律解釋的含義。
35 、簡述法律適用中辨證思維的特點。
36 、簡述法律規(guī)范與技術規(guī)范的異同。
37 、簡述法律關系的主要特征。
38 、簡述法律關系的分類。
39 、簡述法律關系主體的構成要件。
40 、簡述法律事實的種類!
參考答案
31、守法是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活動。守法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守法主體、守法范圍、守法內容和守法狀態(tài)。
32、答:(1)法律解釋其有合憲性特征。由它所釋放出的意義不能違背憲法和法律的精神。(2)法律解釋具有專門性特征。只能經過法律授權的機關或個人才能對法律進行有權威的解釋。(3)法律解釋與法律適用密切聯(lián)系。具有與待處理案件的關聯(lián)性特征。這就是說任何法律解釋都是有目的的,都是要解決法律適用中的紛爭問題。
33、答:法律思維方式與日常思維方式相比較有如下特點:
(1)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規(guī)范性思維方式。它強調,只有規(guī)范的行為方式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如果一個人的思維方式不符合法律規(guī)范的要求,并作出不規(guī)范的行為,在發(fā)生了糾紛或出現(xiàn)違法行為時。必須是以犧牲自己的利益作為代價。
(2)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站在人性惡的立場上思考社會現(xiàn)象和預測人的行為的思維方式。這主要是因為。法律的出現(xiàn)不是以人性善為原因的:相反。它是為克服人性的弱點而來到世間的。它強調人們思考一切問題應從‘壞人”的角度著眼。但這樣思考問題并不是企盼有害結果的出現(xiàn)。而主要是為了防止壞的結果的出現(xiàn)。用法律思維方式看待人和物。應考慮到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不利情況。不能僅從友善的角度考慮問題。
(3)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求實的思維方式。求實與求真、求善、求美的思維方式不同,它強調認識任何事物都必須有證據(jù)。應以證據(jù)證明事物的客觀存在。法官斷案必須以證據(jù)證明的事實作為判案的依據(jù)。
(4)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利益性思維方式。這是由法律的本位是權利所造成的。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法律也主要是為維護權利而來到世間的。所以法律思維方式的很大特點就是強調利益基礎上的權利與義務對等。
(5)法律思維方式在審判活動中應是一種確定性的單一思維方式。這里的確定性是說,用該思維方式判斷事實只能作是或否的判斷。而不作非此即彼的判斷。在陳述事實問璐時。一般只能做客觀的描述而不能進行含糊的判斷。
34、答:法律解釋有非常重要的意義:(1)法律解釋是法律適用的前提。這主要是因為立法活動所創(chuàng)設的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特點,因而。面對無限發(fā)展和紛繁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它的不周延性隨時可能顯示出來,為使立法機關所創(chuàng)立的法律能在現(xiàn)實中貫徹。就需要法律解釋對其詳細化、具體化。(2)法律解釋是克服成文法僵化的工具。成文法是以文字加以表述的法律,它經立法機關創(chuàng)立以后。其意義便凝固在成文法中。面對生機勃勃的社會現(xiàn)象需要有適應性。(3)法律解釋是補充法律漏洞、發(fā)展、完善成文法律的有效工具。成文法被創(chuàng)設后,不能隨意被進行創(chuàng)設。但社會生活卻不斷發(fā)展,為彌合成文法的穩(wěn)定性與社會發(fā)展的矛盾。根據(jù)社會的發(fā)展完善成文法,不能隨意進行廢立。必須保持一段時間就需要適用法律解釋彌補成文法漏洞。
35、法律適用中的辮證推理又稱實質推理,它是指這樣一種情形:當作為推理的前提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題時,借助于辯證思維從中選擇出的命題以解決法律問題。法律適用中的辯證推理幾有以下特點:(l)辮證推理是法官面臨兩個成兩個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題時所進行的選擇過程。(2)辮證推理的作用主要是為了解決因法律規(guī)定的復雜性而引起的疑難問題。(3)辯證推理是法官對法律或案件客觀事實的辮證推理過程,它必須建立在事物的辮證法的客觀基礎之上。(4)辯證推理是法官經過對具體事物的矛盾運動的研究而作的復雜的推理過程。(請適當擴充)
36、答:〔l)規(guī)范可以分為社會規(guī)范和技術性規(guī)范兩大類。技術性規(guī)范是調整人與自然界關系的準則;社會規(guī)范則是調整人與人之間各種關系的準則。包括政治規(guī)范、法律規(guī)范、道德規(guī)范等。(2)法律規(guī)范是以法的形式、國家意志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一種調整人們相互關系的社會規(guī)范。是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利益和意志,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特殊社會規(guī)范。其有階級性特征。(3)技術規(guī)范則是有關使用設備工序、執(zhí)行工藝過程以及產品、勞動、服務質最要求方而的準則和標準。它調整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不具有階級特性。當這些技術規(guī)范被法律確認后就成為了技術法規(guī)。這種技術法規(guī)從內容上看仍是技術性的,但已經具有了法律上的約束力。
37、答:法律關系是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有三個特征:(1)法律關系是以法律為前提而產生的社會關系。(2)法律關系是以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為內容而形成的社會關系。(3)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手段的社會關系。
38、答:(l)按法律關系所體現(xiàn)的社會內容的性質進行分類,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基木法律關系、普通法律關系、訴訟法律關系。(2)按照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進行分類。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平權型法律關系與隸屬型法律關系。(3)按法律關系主體是否完全特定化進行分類,法律關系可分為絕對法律關系與相對法體關系。
39、答:(I)法律關系主體的構成要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是法律關系主體所必備的條件,特別是在民法法律關系中。(2)權利能力是能夠參加一定法律關系、成為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或者資格。公民的權利能力一般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法人的權利能力一般始于依法成立時。終于被解散或撤銷時,(3)行為能力。是法律關系會加者能通過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為三類: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法人的行為能力與權利能力不可分離。
40、答:法律事實是能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各種事實的總稱。(1)按法律事實是否與當事人的意志有關,可以把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2)按法律事實的存在方式進行分類,法律事實可以分為確認式法律事實和排除式法律事實。(3)按引起法律后果所需要的法律事實具有單救形式還是復數(shù)形式,可以把法律事實劃分為單一的法律事實和事實構成。
32 、簡述法律解釋的特征。
33 、簡述法體思雄方法的特點。
34 、簡述法律解釋的含義。
35 、簡述法律適用中辨證思維的特點。
36 、簡述法律規(guī)范與技術規(guī)范的異同。
37 、簡述法律關系的主要特征。
38 、簡述法律關系的分類。
39 、簡述法律關系主體的構成要件。
40 、簡述法律事實的種類!
參考答案
31、守法是指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依照法律規(guī)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活動。守法的構成要素主要有以下幾點:守法主體、守法范圍、守法內容和守法狀態(tài)。
32、答:(1)法律解釋其有合憲性特征。由它所釋放出的意義不能違背憲法和法律的精神。(2)法律解釋具有專門性特征。只能經過法律授權的機關或個人才能對法律進行有權威的解釋。(3)法律解釋與法律適用密切聯(lián)系。具有與待處理案件的關聯(lián)性特征。這就是說任何法律解釋都是有目的的,都是要解決法律適用中的紛爭問題。
33、答:法律思維方式與日常思維方式相比較有如下特點:
(1)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規(guī)范性思維方式。它強調,只有規(guī)范的行為方式才能得到法律的充分保護,如果一個人的思維方式不符合法律規(guī)范的要求,并作出不規(guī)范的行為,在發(fā)生了糾紛或出現(xiàn)違法行為時。必須是以犧牲自己的利益作為代價。
(2)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站在人性惡的立場上思考社會現(xiàn)象和預測人的行為的思維方式。這主要是因為。法律的出現(xiàn)不是以人性善為原因的:相反。它是為克服人性的弱點而來到世間的。它強調人們思考一切問題應從‘壞人”的角度著眼。但這樣思考問題并不是企盼有害結果的出現(xiàn)。而主要是為了防止壞的結果的出現(xiàn)。用法律思維方式看待人和物。應考慮到可能出現(xiàn)的各種不利情況。不能僅從友善的角度考慮問題。
(3)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求實的思維方式。求實與求真、求善、求美的思維方式不同,它強調認識任何事物都必須有證據(jù)。應以證據(jù)證明事物的客觀存在。法官斷案必須以證據(jù)證明的事實作為判案的依據(jù)。
(4)法律思維方式是一種利益性思維方式。這是由法律的本位是權利所造成的。趨利避害是人的本能。法律也主要是為維護權利而來到世間的。所以法律思維方式的很大特點就是強調利益基礎上的權利與義務對等。
(5)法律思維方式在審判活動中應是一種確定性的單一思維方式。這里的確定性是說,用該思維方式判斷事實只能作是或否的判斷。而不作非此即彼的判斷。在陳述事實問璐時。一般只能做客觀的描述而不能進行含糊的判斷。
34、答:法律解釋有非常重要的意義:(1)法律解釋是法律適用的前提。這主要是因為立法活動所創(chuàng)設的規(guī)范性文件具有高度的概括性、抽象性特點,因而。面對無限發(fā)展和紛繁復雜的社會現(xiàn)象。它的不周延性隨時可能顯示出來,為使立法機關所創(chuàng)立的法律能在現(xiàn)實中貫徹。就需要法律解釋對其詳細化、具體化。(2)法律解釋是克服成文法僵化的工具。成文法是以文字加以表述的法律,它經立法機關創(chuàng)立以后。其意義便凝固在成文法中。面對生機勃勃的社會現(xiàn)象需要有適應性。(3)法律解釋是補充法律漏洞、發(fā)展、完善成文法律的有效工具。成文法被創(chuàng)設后,不能隨意被進行創(chuàng)設。但社會生活卻不斷發(fā)展,為彌合成文法的穩(wěn)定性與社會發(fā)展的矛盾。根據(jù)社會的發(fā)展完善成文法,不能隨意進行廢立。必須保持一段時間就需要適用法律解釋彌補成文法漏洞。
35、法律適用中的辮證推理又稱實質推理,它是指這樣一種情形:當作為推理的前提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相互矛盾的法律命題時,借助于辯證思維從中選擇出的命題以解決法律問題。法律適用中的辯證推理幾有以下特點:(l)辮證推理是法官面臨兩個成兩個以上相互矛盾的命題時所進行的選擇過程。(2)辮證推理的作用主要是為了解決因法律規(guī)定的復雜性而引起的疑難問題。(3)辯證推理是法官對法律或案件客觀事實的辮證推理過程,它必須建立在事物的辮證法的客觀基礎之上。(4)辯證推理是法官經過對具體事物的矛盾運動的研究而作的復雜的推理過程。(請適當擴充)
36、答:〔l)規(guī)范可以分為社會規(guī)范和技術性規(guī)范兩大類。技術性規(guī)范是調整人與自然界關系的準則;社會規(guī)范則是調整人與人之間各種關系的準則。包括政治規(guī)范、法律規(guī)范、道德規(guī)范等。(2)法律規(guī)范是以法的形式、國家意志的形式表現(xiàn)出來的一種調整人們相互關系的社會規(guī)范。是體現(xiàn)統(tǒng)治階級利益和意志,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特殊社會規(guī)范。其有階級性特征。(3)技術規(guī)范則是有關使用設備工序、執(zhí)行工藝過程以及產品、勞動、服務質最要求方而的準則和標準。它調整的是人與自然的關系,不具有階級特性。當這些技術規(guī)范被法律確認后就成為了技術法規(guī)。這種技術法規(guī)從內容上看仍是技術性的,但已經具有了法律上的約束力。
37、答:法律關系是法律在調整人們行為的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法律關系有三個特征:(1)法律關系是以法律為前提而產生的社會關系。(2)法律關系是以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為內容而形成的社會關系。(3)法律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作為保障手段的社會關系。
38、答:(l)按法律關系所體現(xiàn)的社會內容的性質進行分類,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基木法律關系、普通法律關系、訴訟法律關系。(2)按照法律關系主體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進行分類。法律關系可以分為平權型法律關系與隸屬型法律關系。(3)按法律關系主體是否完全特定化進行分類,法律關系可分為絕對法律關系與相對法體關系。
39、答:(I)法律關系主體的構成要件: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權利能力與行為能力是法律關系主體所必備的條件,特別是在民法法律關系中。(2)權利能力是能夠參加一定法律關系、成為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或者資格。公民的權利能力一般始于出生。終于死亡,法人的權利能力一般始于依法成立時。終于被解散或撤銷時,(3)行為能力。是法律關系會加者能通過自己的行為依法行便權利和承擔義務的能力。自然人的行為能力分為三類:完全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法人的行為能力與權利能力不可分離。
40、答:法律事實是能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或消滅的各種事實的總稱。(1)按法律事實是否與當事人的意志有關,可以把法律事實分為事件和行為。(2)按法律事實的存在方式進行分類,法律事實可以分為確認式法律事實和排除式法律事實。(3)按引起法律后果所需要的法律事實具有單救形式還是復數(shù)形式,可以把法律事實劃分為單一的法律事實和事實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