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保利益原則
(一)可保利益及構成要件
1、定義與性質
(1)定義。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與保險標的之間有經(jīng)濟利益上的利害關系。
(2)性質
①可保利益是保險合同的客體。
②可保利益是保險合同生效的依據(jù)。
、劭杀@娌⒎潜kU合同的利益。
2、可保利益的構成要件
(1)可保利益應為合法的利益。
(2)可保利益應為經(jīng)濟上的利益。
(3)可保利益應為客觀的確定的利益。
(二)可保利益原則的含義及作用
1、含義。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失去可保利益,保險合同無效。
2、作用
(1)可保利益原則的使用可以有效防止和遏止投機行為的發(fā)生。
(2)防止道德風險的發(fā)生。
(3)可保利益原則規(guī)定了保險保障的限額。
(三)可保利益的適用時限
1、財產保險
財產保險利益的時效規(guī)定是(始終具有保險利益)。
2、人身保險。合同訂立時需要有,而保險事故發(fā)生時可以沒有。
(四)可保利益原則的適用對象(新增)
1、人身保險
2、財產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