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碩士、具有碩士學位的副教授、博士、教授、教授(博導)和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的安家費及購房補貼、科研啟動經費和學校特貼參照以下標準執(zhí)行,詳見下表。(見附件3)
薪酬待遇本次招聘人員為事業(yè)編制,執(zhí)行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薪酬待遇。其中碩士、具有碩士學位的副教授、博士、教授、教授(博導)和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的安家費及購房補貼、科研啟動經費和學校特貼參照以下標準執(zhí)行,詳見下表。
廣東海洋大學2016年人才引進政策
序號 |
人才類別 |
安家費及購房 補貼(萬元) |
科研啟動費 (萬元) |
學校特貼 (元/月) |
備 注 |
1 |
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 |
60 |
60 |
1000 |
僅限于水產、食品科學、海洋科學、生物學等學科。 |
2 |
教授(博導) |
45 |
30 |
600 | |
3 |
教授 |
30(博士) 25(碩士) |
20(理科類) 10(文科類) |
600 |
法學類、經濟類等參照理科類 |
4 |
博士(國(境)外取得博士學位;國內取得博士學位者,在國(境)外高水平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三年以上博士后研究。) |
30~40 |
30(理科) 15(文科) |
600 |
|
5 |
博士 |
15~20 |
10(理科) 5(文科) |
600 |
根據專業(yè)特殊性而定。 |
6 |
具有碩士學位的副教授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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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限于以下緊缺專業(yè):航海學院、法學院的全部專業(yè);工程學院的船舶與海洋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工業(yè)設計專業(yè);農學院的園林專業(yè)。 |
7 |
碩士 |
安排過渡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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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特殊人才的待遇要求,可由本人與學校協(xié)商。
2、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的需要,可為省級以上重點學科帶頭人提供開展相關工作的平臺。其它條件可面議。
3、教授可按規(guī)定申請廣東省高等學校人才引進專項資金資助項目。
4、購房補貼:
(1)人事關系調入學校的,購買學校所在地住房時,學校提供一次性購房補貼。
(2)夫妻雙方均屬高層次人才的,按待遇高的一方發(fā)放一次性購房補貼,另一方如從事教學科研的,則可享受相應的科研啟動費。
(3)未購房前學?砂才胚^渡住房。
5、被錄用人員可按火車硬臥標準報銷來校面試和報到的單程車費。
6、租房補貼
新進教職工可自行到校外租房。租房標準按《新進教職工租房補貼辦法》執(zhí)行。
新進教職工租房補貼標準
人員類別 |
補貼標準(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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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歷、副高以上職稱 |
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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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學歷、中級以上職稱 |
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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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員 |
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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