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考試
由紀委監(jiān)察局、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委托具有公開招考資質的機構具體實施。考試分筆試及面試兩部分,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
(1)時間:3月12日,上午9:00—11:00。應聘人員3月11日持本人身份證到教育局領取筆試準考證。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考試地點、考場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內容: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和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
(3)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招聘計劃以及筆試成績確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格的考生依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
(4) 3月16日公布考生筆試成績,3月18日公布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生可在鹿泉區(qū)政府網(wǎng)站查詢。
2、面試
(1)面試時間:3月26日。進入面試的考生,于3月24日到教育局領取面試通知單。
(2)面試內容和形式
面試包括說課和答辯兩個環(huán)節(jié),主要考察面試者的教育教學基本素質、教育教學能力、職業(yè)道德素質、心理素質、言語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滿分100分,其中說課80分,答辯20分。
說課按給定材料準備30分鐘后進入面試考場進行說課與答辯,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答辯時間不超過3分鐘。
(3)面試分組
根據(jù)進入面試人數(shù)、崗位層級及時間需要,將相同或相近學科分為一組。面試當天考生集中封閉,按分組每半天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時只報順序號,不報姓名和與本人身份有關的任何信息,如有違反視為違紀。
(4)打分及成績公布
每個面試組7名評委,評委打分時應獨立打分,不評議、不串聯(lián);計分時應去掉一個高分,去掉一個低分,其他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該名考生后得分。每半天將考生面試成績進行張貼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