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與標志
(一)指標
1.指標是說明總體數量特征的概念。
如:在工業(yè)統計調查中,所有工業(yè)企業(yè)構成總體,工業(yè)企業(yè)總數、職工總數、工資總額、平均工資、資產總計、利潤總額等就是指標。
2.還可以是反映總體現象數量特征的概念及其具體數值。
如:2010年末全國總人口為134091萬人等。
(二)標志
標志是說明個體特征的名稱。如:性別、籍貫等。
標志的分類:按性質不同分為品質標志和數量標志。
品質標志表示事物的品質屬性特征,不能用數值來表示,如:性別、工種等。
數量標志表示事物的數量特征,是可以用數值表示的,如:年齡、工資等。
(三)指標與標志的關系(領會)
區(qū)別:(1)指標是說明總體特征的,而標志是說明個體特征的。(2)標志可以分為不能用數值表示的品質標志與能用數值表示的數量標志;指標都是能用數值表示的。
聯系:(1)許多指標的數值是從個體的數量標志值匯總而來的;(2)指標與數量標志之間存在著變換關系。有的指標可能在不同的研究目的下變?yōu)闃酥,有的數量標志也可能變成指標?/p>
如:當人口由縣向省匯總時,縣人口數是標志;當鄉(xiāng)人口數向縣匯總時,縣人口數是指標。
標志值:標志值是標志的具體表現,是在標志名稱之后所表明的屬性或數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