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現(xiàn)已公布,2016年湖南公務員考試科目如下:
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詳見《湖南省2016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還需考法律專業(yè)知識科目,報考法院書記員職位的,還需考職業(yè)技能測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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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考試范圍詳見《湖南省2016年公務員錄用考試大綱》。
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還需考法律專業(yè)知識科目,報考法院書記員職位的,還需考職業(yè)技能測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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