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q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單位:
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6年度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5〕182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12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江西考區(qū)英語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務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
上半年:
5月22日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下半年
11月6日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二)報名時間
上半年考試網(wǎng)上注冊登記時間為3月21日9:00—4月6日17:00;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為:4月5日 9:00—4月8日17:00(工作日上班時間);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4月11日17:00。
下半年考試網(wǎng)上注冊登記時間為8月8日9:00—8月23日17:00;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間為:8月22日 9:00—8月26日17:00(工作日上班時間);網(wǎng)上繳費時間為注冊成功后至8月29日17:00。
我省英語筆譯考試考點由省人事考試中心在南昌市設置。請各地按照《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計劃》(附件1),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二、報考及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一)報名參加2016年度一級翻譯考試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翻譯行業(yè)相關規(guī)定,恪守職業(yè)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評聘翻譯專業(yè)職務。
(二)報名參加2016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筆譯綜合能力》和《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三)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全國現(xiàn)有206所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具體學校見附件2。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見附件3。
(四)實行誠信報名,誠信考試。曾有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已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尚在?计趦鹊娜藛T,不得報名參加考試。資格審查貫穿始終,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獲取考試資格或取得證書的,將取消考試資格或注銷證書。
三、報名辦法
(一)老應試人員(已報名且通過資格審查并繳費人員)報名。分網(wǎng)上注冊登記、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三個階段。
1、網(wǎng)上注冊登記。應試人員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應試人員注冊頁面,設置用戶名及密碼,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yè)、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考生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
2、網(wǎng)上繳費。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詳細頁面查看審查確認結果,確認通過的應試人員,可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未通過確認的應試人員將無法進入繳費頁面。已繳費的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報名系統(tǒng)詳細信息頁面,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wǎng)上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報名無效。
3、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應試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登陸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準考證。
(二)新應試人員(即首次報名參加本項考試的人員)報名。分網(wǎng)上注冊登記、現(xiàn)場資格審查、網(wǎng)上繳費、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四個階段。
1、網(wǎng)上注冊登記。應試人員進入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www.jxpta.com)查看有關考試文件及報名流程;進入應試人員注冊頁面,設置用戶名及密碼,填寫本人真實情況及擬報考的級別、專業(yè)、科目,核對信息無誤后,上傳應試人員本人近期(一年以內)電子照片。
2、現(xiàn)場資格審查。報考一級翻譯及報考二級翻譯免試《筆譯綜合能力》科目應試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及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事考試中心(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號一樓辦事大廳,電話:12333)進行資格審查及網(wǎng)上確認。
報考二、三級翻譯筆譯考全科的應試人員,不進行資格審查。
(三)網(wǎng)上繳費。需參加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應試人員,在通過資格審查后,應試人員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報考二、三級翻譯筆譯考全科,不需要進行現(xiàn)場資格審查的應試人員,在網(wǎng)上注冊成功后,可使用用戶名及密碼登錄進入繳費頁面進行繳費。已繳費應試人員應查看繳費是否成功,未在網(wǎng)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報名無效。
(四)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應試人員可按時登錄江西人事考試網(wǎng)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科目
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人員須在考試內通過相應科目考試?荚嚭细裾哳C發(f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tǒng)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
應試人員應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應考人員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紙錾蟼溆胁莞寮垼﹫罂既藛T索取,考后收回。
請應試人員考試時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
2.在答題卡劃定的題號和區(qū)域內作答;
3.使用規(guī)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五、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tǒng)(GPTMIS)》進行管理,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名稱、級別、專業(yè)及科目代碼為:
類別 | 級別 | 專業(yè) | 科目 |
009.翻譯 專業(yè)資格 (水平)考試 | 01.一級 | 01.英語筆譯 | 2.筆譯實務 |
02.二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
2.筆譯實務 | |||
03.三級 | 01.英語筆譯 | 1.筆譯綜合能力 | |
2.筆譯實務 |
六、考試收費
按《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yè)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fā)改價格[2013]1494號)和江西省發(fā)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核定我省人事部分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贛發(fā)改收費字[2013]584號)文件執(zhí)行。具體標準為:一級筆譯280元/人/科、二級筆譯150元/人/科、三級筆譯135元/人/科。
七、有關事項
(一)嚴格考試紀律。對違反有關考試紀律,尤其是經(jīng)認定核實為雷同試卷的報考人員,將依據(jù)《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和《江西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場規(guī)則》、《江西省專業(yè)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處理辦法》(贛人社發(fā)〔2011〕39號)要求,予以嚴肅處理。
(二)考試結束60天后,報考人員可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wǎng)(www.cpta.com.cn)查詢考試成績,全國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網(wǎng)(www.catti.met.cn)同時提供成績查詢鏈接入口。
(三)有關考試大綱、培訓教材等相關事項請與中國外文局翻譯專業(yè)資格考評中心聯(lián)系。
請各地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做好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1.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計劃
2.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06所)
3.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
附件1
2016年度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筆譯考試江西考區(qū)考務工作計劃
完成時間 | 工作內容 | |
上 半 年 | 3月21日9:00—4月6日17:00 | 網(wǎng)上報名注冊 |
4月5日 9:00—4月8日17:00(工作日上班時間) | 現(xiàn)場資格審查 | |
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 4月11日17:00 | 網(wǎng)上繳費 | |
考前40天 | 上報試卷預定單 | |
5月13日9:00-19日17:00 | 準考證打印 | |
5月22日 |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一、二、三級筆譯實務 | |
考后3天內 | 報送考場信息,寄出試卷 | |
考試60日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
下 半 年 | 8月8日9:00—8月23日17:00 | 網(wǎng)上報名注冊(若有變動以人社部考試中心通知文件為準) |
8月22日 9:00—8月26日17:00(工作日上班時間) | 現(xiàn)場資格審查 | |
現(xiàn)場資格審查確認通過后至 8月29日17:00 | 網(wǎng)上繳費 | |
9月28日前 | 上報試卷預定單 | |
10月28日9:00-11月3日17:00 | 準考證打印 | |
11月6日 | 上午 9:30-11:30 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 下午 14:00-17:00 二、三級筆譯實務 | |
考后3天內 | 報送考場信息,寄出試卷 | |
考試60日后 | 公布考試成績 |
附件2
全國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06所)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序號 | 院校名稱 |
1 | 安徽大學 | 25 | 徐州師范大學 | 49 | 西北師范大學 | 73 | 聊城大學 |
2 |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 26 | 揚州大學 | 50 | 中山大學 | 74 | 魯東大學 |
3 | 合肥工業(yè)大學 | 27 | 南昌大學 | 51 | 暨南大學 | 75 | 青島大學 |
4 | 安徽師范大學 | 28 | 江西師范大學 | 52 | 華南理工大學 | 76 | 煙臺大學 |
5 | 北京大學 | 29 | 遼寧大學 | 53 | 華南師范大學 | 77 | 山東財政學院 |
6 | 北京交通大學 | 30 | 大連理工大學 | 54 |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 | 78 | 山西大學 |
7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 31 | 東北大學 | 55 | 廣西大學 | 79 | 太原理工大學 |
8 | 北京理工大學 | 32 | 大連海事大學 | 56 | 廣西師范大學 | 80 | 山西師范大學 |
9 | 北京科技大學 | 33 | 遼寧師范大學 | 57 | 廣西民族大學 | 81 | 西北大學 |
10 | 北京郵電大學 | 34 | 沈陽師范大學 | 58 | 貴州大學 | 82 | 西安交通大學 |
11 | 北京林業(yè)大學 | 35 | 大連外國語學院 | 59 | 貴州師范大學 | 83 | 西北工業(yè)大學 |
12 | 北京師范大學 | 36 | 內蒙古大學 | 60 | 海南大學 | 84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
13 | 首都師范大學 | 37 | 內蒙古師范大學 | 61 | 河北大學 | 85 | 復旦大學 |
14 | 北京外國語大學 | 38 | 寧夏大學 | 62 | 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 86 | 同濟大學 |
15 |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 | 39 | 山東大學 | 63 | 河北聯(lián)合大學 | 87 | 上海交通大學 |
16 | 北京語言大學 | 40 | 中國海洋大學 | 64 | 河北師范大學 | 88 | 上海理工大學 |
17 | 對外經(jīng)濟貿易大學 | 41 | 中國礦業(yè)大學 | 65 | 燕山大學 | 89 | 上海海事大學 |
18 | 外交學院 | 42 | 中國石油大學 | 66 | 鄭州大學 | 90 | 東華大學 |
19 | 國際關系學院 | 43 | 中國地質大學 | 67 | 山東科技大學 | 91 | 河南科技大學 |
20 | 華北電力大學 | 44 |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 | 68 | 南京理工大學 | 92 | 河南大學 |
21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 45 | 廈門大學 | 69 | 青島科技大學 | 93 | 河南師范大學 |
22 | 河海大學 | 46 | 福州大學 | 70 | 濟南大學 | 94 | 信陽師范學院 |
23 | 南京農(nóng)業(yè)大學 | 47 | 福建師范大學 | 71 | 山東師范大學 | 95 | 黑龍江大學 |
24 | 南京師范大學 | 48 | 蘭州大學 | 72 | 曲阜師范大學 | 96 | 哈爾濱工業(yè)大學 |
97 | 哈爾濱理工大學 | 125 | 西南科技大學 | 153 | 延邊大學 | 181 | 空軍工程大學 |
98 | 哈爾濱工程大學 | 126 | 西華大學 | 154 | 東北師范大學 | 182 | 昆明理工大學 |
99 | 東北林業(yè)大學 | 127 | 四川師范大學 | 155 | 北華大學 | 183 | 牡丹江師范學院 |
100 | 哈爾濱師范大學 | 128 | 西南財經(jīng)大學 | 156 | 吉林師范大學 | 184 | 南京林業(yè)大學 |
101 | 武漢大學 | 129 | 南開大學 | 157 | 南京大學 | 185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學 |
102 | 華中科技大學 | 130 | 天津大學 | 158 | 蘇州大學 | 186 | 山東建筑大學 |
103 | 東南大學 | 131 | 天津理工大學 | 159 | 吉林華僑外國語學院 | 187 | 陜西科技大學 |
104 | 武漢理工大學 | 132 | 天津師范大學 | 160 | 北京工商大學 | 188 | 上海中醫(yī)藥大學 |
105 | 華中師范大學 | 133 | 陜西師范大學 | 161 | 長春師范學院 | 189 | 沈陽建筑大學 |
106 | 湖北大學 | 134 | 西安外國語大學 | 162 | 大連海洋大學 | 190 | 沈陽理工大學 |
107 | 中南財經(jīng)政法大學 | 135 | 新疆大學 | 163 | 東北財經(jīng)大學 | 191 | 首都經(jīng)濟貿易大學 |
108 | 中南民族大學 | 136 | 新疆師范大學 | 164 | 東北電力大學 | 192 | 武漢工程大學 |
109 | 湖南大學 | 137 | 云南大學 | 165 | 廣東工業(yè)大學 | 193 | 武漢科技大學 |
110 | 中南大學 | 138 | 云南師范大學 | 166 | 廣西科技大學 | 194 | 西安理工大學 |
111 | 湖南科技大學 | 139 | 云南民族大學 | 167 | 貴州財經(jīng)學院 | 195 | 西安石油大學 |
112 | 長沙理工大學 | 140 | 浙江大學 | 168 |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 196 | 西北政法大學 |
113 | 湖南師范大學 | 141 | 浙江師范大學 | 169 | 國際關系學院 | 197 | 西南民族大學 |
114 | 吉林大學 | 142 | 三峽大學 | 170 | 河北傳媒學院 | 198 | 云南農(nóng)業(yè)大學 |
115 | 華東師范大學 | 143 | 湘潭大學 | 171 | 河北工業(yè)大學 | 199 | 浙江理工大學 |
116 | 上海師范大學 | 144 | 浙江工商大學 | 172 | 河北科技大學 | 200 | 中國傳媒大學 |
117 | 上海外國語大學 | 145 | 寧波大學 | 173 | 河南農(nóng)業(yè)大學 | 201 | 中國民航大學 |
118 | 上海對外貿易學院 | 146 | 重慶大學 | 174 | 河南中醫(yī)大學 | 202 | 中國人民大學 |
119 | 上海大學 | 147 | 西南大學 | 175 | 華北水利水電大學 | 203 | 中國政法大學 |
120 | 四川大學 | 148 | 重慶師范大學 | 176 | 華東交通大學 | 204 | 中南林業(yè)科技大學 |
121 | 西南交通大學 | 149 | 四川外語學院 | 177 | 華東理工大學 | 205 | 重慶醫(yī)科大學 |
122 | 電子科技大學 | 150 | 西南政法大學 | 178 | 華東政法大學 | 206 | 重慶郵電大學 |
123 | 西南石油大學 | 151 | 天津外國語大學 | 179 | 華南農(nóng)業(yè)大學 | ||
124 | 成都理工大學 | 152 | 天津財經(jīng)大學 | 180 | 華中農(nóng)業(yè)大學 |
附件3
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
姓 名 | 性 別 | 所在學校 | |||
身 份 證 號 | 學 號 | ||||
在 讀 證 明 | 茲證明:學生 自 年 月 至今就讀于我校 學院 系翻譯碩士專業(yè)(MTI)學習。如成績合格將于 年 月取得學位證書。 學院蓋章 學校教務處 (蓋章) (蓋章) 年 月 日 | ||||
備 注 | 根據(jù)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文件規(guī)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yè)學位研究生,憑此證明,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yè)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