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遼寧招生考試之窗公布的《2016年遼寧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實施方案》得知,2016年遼寧專升本錄取時間如下:
錄取
1. 錄取工作于6月15日—6月24日在省招考辦進行。
2. 錄取方法:(1)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jiān)督”的錄取體制。省招考委按外語(學校體育學)、計算機兩科成績劃定錄取資格分數(shù)線,省招考辦對達到我省錄取資格線的考生,按各科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當考生總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計算機、外語(學校體育學)、專業(yè)課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第一志愿生源不足計劃招生數(shù)的學校,按考生參考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招生學校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同時負責對遺留問題的處理。專業(yè)綜合課考試成績不合格(合格標準由招生學校確定)的考生,省招考辦不予投檔。(2)招生學校專業(yè)綜合課需要劃定錄取資格線的,劃線情況正式行文后隨專業(yè)綜合課成績一并上報;專業(yè)綜合課成績統(tǒng)一劃線,理論測試成績和職業(yè)技能測試成績不單獨劃定錄取資格線。(3)退役士兵考生的錄取工作由省招考辦按照遼寧省教育廳大學生征兵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的審核名單,單獨組織。(4)省招考辦根據(jù)國家招生政策,對招生院校錄取工作予以監(jiān)督。
3. 錄取名單由省招考辦審批,學校負責簽發(fā)寄送錄取通知書。
4. 招生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必須對其取得的?飘厴I(yè)證書進行核查,沒有取得?飘厴I(yè)證書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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