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采取分級考試的形式進行。公共科目筆試試題由省里統(tǒng)一命制。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長春市所轄區(qū))的考試等級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甲)、《綜合知識》(甲)和《申論》(甲)。報考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的考試等級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乙)、《綜合知識》(乙)和《申論》(乙)。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錄用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的考生,只考《申論》和《農村工作常識》。此外,報考公安機關的考生,須加試《公安基礎知識》;報考監(jiān)獄、勞教單位的考生,須加試《監(jiān)獄、勞教基礎知識》。報考少數民族自治地方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參加《申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所報考的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文字答卷。公共科目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考試大綱在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上公布,考生可免費下載。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09年5月30日。具體安排為:
8:00——9:3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10:00——12:00 《申論》
13:30——14:30 《綜合知識》或《農村工作常識》
15:00——16:00 《公安基礎知識》或《監(jiān)獄、勞教基礎知識》
考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需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每名考生需準備黑色碳素筆或鋼筆、2B鉛筆和橡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