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二〇一六年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簡章》的規(guī)定:第一、二、三、十四師(市)招考職位開考比例為1:2,其余各師(市)招考職位開考比例為1:3,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取消或核減該職位招錄計劃數。招考職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請?zhí)顚懜膱舐毼簧暾埍恚ㄒ姼郊?016年4月13日18:00前傳真至兵團公務員局,逾期未提交申請者視為放棄改報,將予以退費。退費考生請聯系兵團考試院。
特此公告。
附件1:2015年年兵團面向社會招錄公務員未達筆試開考比例取消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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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團公務員局:0991-2890637 2890477(傳真)
兵 團考試 院:0991-888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