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聘演講時間:20分鐘,競聘演講地點:競聘學校。
(四)民主推薦:對審查合格人選由惠水縣教育局組織學校全體教職工及相關參會人員進行民主推薦。
(五)各競聘校長職位學校競聘演講及民主推薦時間另行通知。
(六)組織考察:根據(jù)民主推薦票數(shù)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并向社會公布。由惠水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建考察組,對考察人選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察。
(七)討論決定:由考察組根據(jù)考察情況,提出擬聘任人選報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定。若競聘職位報名人數(shù)不足1:3比例或進入考察程序人選均達不到要求的,該職位改由組織考察任命。
(八)任前公示與聘任:對確定的擬聘任人選在惠水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和惠水縣教育局網(wǎng)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任的,由惠水縣教育局按規(guī)定辦理聘任相關手續(xù),并報惠水縣委組織部、惠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五、聘后管理與待遇
(一)由惠水縣教育局按規(guī)定辦理聘任相關手續(xù),簽訂聘任合同。
(二)聘任校長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能勝任的,繼續(xù)任職,試用期列入校長聘任期計算;不能勝任的,免去其校長職務,另行安排。
(三)待校長職級認定后,按所認定的職級兌現(xiàn)相應職級津貼。
六、咨詢及監(jiān)督
惠水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對此次校長競聘工作做好宣傳、組織、解釋工作。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解釋。
咨詢電話:0854-6280232、0854-6230332、854-6221232。
監(jiān)督電話:惠水縣紀委、監(jiān)察局:0854-6221197
縣教育局監(jiān)察室:0854-628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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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水縣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