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國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學中心
2016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錄取方案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6〕17號),《北京科技大學2016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guī)定》(會議稿)等文件精神,結合國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學中心(以下簡稱“國家科學中心”)的實際情況,確保招生工作科學、規(guī)范、公平和安全,不斷提高博士學位研究生選拔質量,特制訂2016年博士學位研究生招生錄取方案。
一、錄取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國家科學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以姓氏拼音為序)
組 長:汪林兵
副組長:金 瑩
成 員:徐文超 陸永浩 章立軍 時 鵬
秘 書:艾軼博
2.錄取管理工作程序
①國家科學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日常工作的副總指揮擔任,具體工作由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由研究生院、校紀委、監(jiān)察部門負責監(jiān)督。
②國家科學中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后擬錄取的考生名單進行仔細的檢查與認真的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上報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考生如對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應負責解釋。
3.錄取工作原則
①科學選拔。堅持對考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在保證人才培養(yǎng)質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顧國家建設需求和學科建設工作的需要。
②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加強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規(guī)范、操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
③客觀評價,結果明確。專業(yè)課考核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明確的等級結果。
④以人為本,服務考生。在錄取過程中,切實做到以人為本,尊重考生,服務考生的原則,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總成績計算方法
公開招考考生總成績(600分)=初試成績(300分)+復試成績(300分);申請考核制、碩博連讀考生只計算考核/復試成績(300分)。
三、錄取辦法
1.國家科學中心2016年擬定招收博士研究生18人,其中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yè)9人、土木工程專業(yè)7人、控制科學與工程專業(yè)2人。
2.所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忌铦M足的其他要求如下。
①碩博連讀、申請-考核制考生:外語水平考核、專業(yè)水平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均不低于60分。
②公開招考考生:初試科目總成績不低于180分。其中:基礎外語不低于45分,專業(yè)課不低于50分。復試成績(包括外語水平考核、專業(yè)水平考核及綜合素質考核)均不低于60分。
3.按導師分報考類別、考試方式依據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合格考生在征得考生、報考導師和招收導師三方同意的情況下,允許在本專業(yè)調劑,以滿足每位導師招生名額。
四、擬錄取名單的時間、網址
考生查詢擬錄取名單的時間另行通知
查詢網址:http://gs.ustb.edu.cn/
五、考生接待電話和受理考生投訴的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國家科學中心研究生工作電話:010-62332239,工作郵箱:graduate@ncms.ustb.edu.cn
2.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電話:010-62332484
3.監(jiān)督舉報電話:010-62332484
此錄取辦法上報學校研究生院審批后執(zhí)行,具體解釋權由本單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