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萬柏林區(qū)事業(yè)單位2016年招聘考試準考證打印入口
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文學基本常識等;申論滿分為100分,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2、筆試時間和地點
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報考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筆試為閉卷形式。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可在萬柏林招考平臺查詢。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包括時事政治、法律常識、公文寫作、文學基本常識等;申論滿分為100分,申論考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2、筆試時間和地點
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參加筆試時,報考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筆試為閉卷形式。
3、成績查詢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筆試閱卷結束后,筆試成績可在萬柏林招考平臺查詢。
資格復審
1、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jù)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shù)1:3的比例經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有并列,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
由區(qū)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對資格復審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和報到證(派遣證)或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畢業(yè)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yè)證明原件)。在職人員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意見),如開具證明確有困難,可在考察時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應聘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戶口簿首頁及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和退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公開招聘領導組有權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資格復審中,若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考生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shù)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資格復審之后招聘程序均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