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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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類 |
理科類 | ||
本一 |
本二 |
本一 |
本二 | |
分數線 |
355 |
325 |
353 |
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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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類本科(公辦、民辦) (文化/專業(yè)) |
分數線 |
232/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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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類本科(文化/專業(yè)) | |||||||
美術統考 |
音樂統考(聲樂) |
音樂統考(器樂) |
編導聯考 | |||||
公辦 |
民辦 |
公辦 |
民辦 |
公辦 |
民辦 |
公辦 |
民辦 | |
分數線 |
245/180 |
215/170 |
195/150 |
188/140 |
195/150 |
188/140 |
260/195 |
240/190 |
注:一、藝術類?急究茖I(y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1.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yè)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各校自行劃定。
2.除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紝I(yè)的省最低控制分數線:公辦、民辦均為文化188分/專業(yè)合格。其中,取得音樂學、繪畫、中國畫、美術學、視覺傳達設計、環(huán)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業(yè)?己细窨忌,還須參加相應專業(yè)省統考,且美術省統考成績須達到150分,音樂省統考成績須達到115分。
二、第一階段填報志愿資格線:
1.文科類、理科類考生必測科目要求為4C1合格,選測科目等級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類總分在315分以上、理科類總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報第一階段高考志愿(報考高水平運動隊考生、飛行學員、少數民族預科班除外)。
2.體育類、藝術類考生七門必測科目等級中D級不超過3門,體育類文化222分/專業(yè)100分以上、美術省統考文化205分/專業(yè)160分以上、音樂省統考(聲樂、器樂)文化178分/專業(yè)130分以上、編導聯考文化230分/專業(yè)180分以上、藝術?嘉幕178分/專業(yè)合格(報考29所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和清華大學等13所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yè)不受此限制),方可填報第一階段高考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