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名稱、人數(shù)、專業(yè)及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需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見附件:招聘崗位及條件表)
招聘范圍、對象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符合上述條件的各類高等院校國民教大專及其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部分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崗位年齡在40周歲以下,即: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計劃全日制院校應屆(2014-2016年)畢業(yè)生不受年齡限制。
事業(yè)單位在編在職人員不在本次公開招聘范圍內。
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和所需的證件、材料
(一)報名方式、時間和材料準備
1、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7月11日至7月13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6:30
3、報名地點: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昆明市呈貢新區(qū)錦繡大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2號樓2樓234室)。
4、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附件1,通過下載取得,照片用電子版);
本人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國有企業(yè)單位在職人員提供單位同意報考應聘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在有效期內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一份(附件2,通過下載取得);
本人近期同底半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張(請在照片背面寫明姓名),電子照片發(fā)郵箱(郵箱:kmgtrsc@163.com)。
5、聯(lián)系人:宋湘云 聯(lián)系電話:0871-63180238
(二)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考人員填報的所有信息必須保證準確規(guī)范、真實有效。
3、報考人員畢業(yè)證書上的專業(yè)須與所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一致。
4、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資格審查
由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組織人事處負責。專業(yè)、學科設置參照《2016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yè)指導目錄》。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等的,需填寫《承諾書》。每個招聘崗位擬聘人數(shù)與通過資格審查報名人數(shù)不低于1 : 3的比例,達不到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考試的方法、科目、范圍和時間、地點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1、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地點及聯(lián)系人由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公告。
2、考試方式、科目和范圍
考試方式: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卷面總分為100分。
科目和范圍:根據(jù)崗位需求確定試卷的測評內容,主要測查工作崗位需要的基本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荚嚪譃槿齻類別:測繪及登記管理類主要測試不動產(chǎn)登記業(yè)務知識;財務類主要測試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法規(guī)類主要測試不動產(chǎn)登記事務相關法律知識。
3、考試時間、地點: 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1、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面試人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因特殊情況出現(xiàn)等額進入面試的,可正常進行面試。
2、考生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采取現(xiàn)場復審,具體時間由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公告。
資格復審地點: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昆明市呈貢新區(qū)錦繡大街1號市級行政中心2號樓2樓234室)。
資格復審基本資料包括:應屆畢業(yè)生持身份證原件、畢業(yè)證、學位證、準考證、就業(yè)推薦表、報考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書原件或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留學回國人員除提供基本資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職人員需提供畢業(yè)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報考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證書原件或證明(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等),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需持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聯(lián)系人:宋湘云 聯(lián)系方式:0871-63180238
3、面試采取現(xiàn)場問答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技能與業(yè)務素質及工作能力等。
4、面試時間和地點由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網(wǎng)站公告。
(三)參加考試時注意事項
應聘者參加考試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按規(guī)定時間,提前10分鐘進入考場。
考試成績的計算方法及考察人選的確定
(一)筆試卷面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考試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
(二)面試總分100分,占考試綜合成績的50%。
(三)考試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綜合成績將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考生可申請查分。如果出現(xiàn)綜合成績并列的情況,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lián)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二)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及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016年昆明市國土資源局事業(yè)單位
報考誠信承諾書
我已仔細閱讀昆明市國土資源局事業(yè)單位2016年度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清楚并理解其內容。在此我鄭重承諾:
一、自覺遵守《昆明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遵守考試紀律,服從考試安排,不舞弊或協(xié)助他人舞弊。
二、真實、準確地提供本人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同時準確填寫及核對有效的手機號碼、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等聯(lián)系方式,并保證在考試期間聯(lián)系暢通。
三、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不使用假證明、假證書。
對違反以上承諾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報考人本人簽名:
本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附:對違反有關規(guī)定已報名參加考試人員的相關處理措施
1、未真實、準確地提供個人信息、證明資料、證件等相關材料或未準確提供有效的手機號碼、聯(lián)系電話、通訊地址,造成信息無法傳遞的,由報名人員自行承擔可能的無法知曉筆試成績、無法進行面試、體檢、考核或錄用等的相關后果。
2、對個人信息弄虛作假,或偽造、變造、使用假證明、假證書的,可采取以下措施:
(1)視情節(jié)輕重,對違規(guī)人員分別予以取消本次考試或錄用資格并登記為考試作弊人員、建議原單位予以處分。
(2)涉及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行為,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3、未在報名表中設置但已公示的相關標準及規(guī)定,考生若明知自身達不到條件卻執(zhí)意報名,經(jīng)查實本人達不到標準的,按填報虛假信息處理。
承諾(報考人):
年 月 日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報考單位: 報考崗位代碼: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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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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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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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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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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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生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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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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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 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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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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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單位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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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歷 學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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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系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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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職 教 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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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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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政編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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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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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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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工
作
簡
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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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專長及工作實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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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習 培 訓 情 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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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員 及 重 要 社 會 關 系 |
稱 謂 |
姓 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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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審 查 意 見 |
年 月 日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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