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聘計劃
本次共計選聘工作人員9名,具體崗位及要求見《2016年平原縣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選聘范圍及條件
選聘范圍為全縣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yè),政治素質高,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師德,為人公道正派,具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2、具有較強的文字表述、語言表達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善于發(fā)現(xiàn)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
3、參加工作滿三年(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獲得市級及以上教學能手、特級教師稱號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選聘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
6、具有相應教師資格。
7、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
選聘辦法與程序
本次選聘采取自愿報名、統(tǒng)一考試、擇優(yōu)錄用的辦法。
(一) 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16年7月13日至19日(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平原縣教育局人事股
1、個人報名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登錄平原縣教育局網站文件公告欄,下載并如實填寫《2016年平原縣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本人《報名表》、二寸近期免冠照片5張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并報縣教育局人事股進行資格初審。
2、資格復審和印發(fā)準考證。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的全過程,復審重點審核報考人員身份、條件等是否符合選聘要求。通過資格復審人員發(fā)放《準考證》。通過資格復審人數與選聘數額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3:1的相應核減崗位數額。
(二)考試?荚嚥扇」P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按照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出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每一類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備選人員,總成績相同者,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三)考察。縣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專門考察組,對備選人員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全面考察,經考察存在問題的取消錄用資格,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四)公示錄用。經考察合格人員,面向社會和所在單位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確定為錄用人員。錄用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調動手續(xù),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其它事項
報考人員在選聘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并及時關注平原縣教育局網站發(fā)布的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聘用的,責任自負。
平原縣教育局網站地址:http://www.pyxjyj.com/
咨詢電話:0534-4216036,4202116
教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
報考崗位: 填表時間: 年 月 日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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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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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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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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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工作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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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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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單位 及職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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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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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種教師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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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xiàn)聘職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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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院校及專業(y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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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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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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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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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工作簡歷(從高中填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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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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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承諾 |
我承諾以上所填內容及所提供資料真實可靠,如有虛假,我自愿承擔相應責任。
個人簽名: 2016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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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審查意見 |
審查人簽字: (蓋章) 2016年 月 日 | |||||||
錄用意見 |
(蓋章) 2016年 月 日 |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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