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天津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的《2016年天津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班招考(招生)公告》得知,2016年天津政法干警于8月30日8:00至9月3日18:00。
2016年天津政法干警報考條件如下: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85年8月30日至1998年8月30日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非津生源應屆畢業(yè)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9)具備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無憂考網(wǎng)推薦:2016年天津政法干警課程!點擊進入免費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