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五)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詳見《2016灌陽縣年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職位計劃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仍在處罰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6年9月30日為界;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9月30日至199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有特殊需要限制或放寬年齡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需書面報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
3、國家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和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報考,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單位及主管部門的書面同意后,方能報考。
報名和查
(一) 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本次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的報名工作,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本公告發(fā)布時間:2016年9月20日至9月30日
報名時間:2016年9月29日(星期四)、30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報名地點:灌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yè)單位管理股(510室),電話:0773-4218316
凡符合招聘崗位報考條件要求的考生,填寫《2016年灌陽縣事業(yè)單位直接面試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貼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張。報名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如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資格證明等),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復印件一份備查。每個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現場報名原則上要求考生本人到場,如本人確有原因不能到場,可委托報名。受委托人提供考生有效身份證明和符合報考職位招聘條件相關材料原件的,視為考生委托受委托人報名并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