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及時間
2009年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分為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報名人員必須先在網上報名,再按預約的現場確認時間到確認地點進行確認。
網上報名時間全省統(tǒng)一為6月1日至6月25日。報名人員在上述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hegalinfo.gov.cn 進行網上報名,并準確記錄網報號,供現場確認時使用。
現場確認時間我市為7月1日至15日,報名人員按預約的時間至現場進行確認。
普通高等學校(舉辦全日制本科層次普通高學歷教育的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在我市工作、學習或居住的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居民,按預約時間統(tǒng)一到西安市司法局指定的地點現場報名。
二、現場確認地點
現場確認地點為報名人員戶籍所在地的設區(qū)的市司法局指定的地點。我市考生現場確認地點為市司法局人事教育科(市政府六樓605房間)。
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持工作、學習單位開具的證明在工作學習地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
報名人員可以選擇使用少數民族文字試卷,在新疆、內蒙古、西藏自治區(qū)和吉林省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名材料
現場確認時,報名人員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準確提供網上預報名的序號。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士兵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高等學校2010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憑所在院校出具的證明報名,格式證明可在司法部網站下載。
4、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要求享受放寬地方政策的報名人員,須提交戶籍證明(打印版)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表中所填寫的戶籍代碼應當與戶籍地一致。
復印件一律用A4紙單獨復印。
5、報名人員報名時,須按省物價部門批準的標準交納報名費。
報名材料真實、齊全,符合報名條件的,經市司法局確認后,現場發(fā)給準考證主證,準考證副證由報名人員按主證上的重要提示自行從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打印期限為8月25日至9月20日。
安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