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我省僅馬鞍山市能夠直考
在備受關注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方面,通知要求,除了在馬鞍山市試點非經(jīng)營性的小型汽車駕駛人自學直考外,其他非試點市不得開展自學直考工作。
直考即允許個人使用加裝安全輔助裝置的自備車輛,在具備安全駕駛經(jīng)歷等條件的隨車人員指導下,按照指定的路線、時間學習駕駛,并直接申請考試。意見要求,各地要制定實施用于自學駕駛的車輛條件、隨車指導人員條件以及訓練路線時間劃定、交通違法處理、事故責任認定、保險理賠等管理制度。
[練車]學車將推計時培訓和收費
根據(jù)通知,我省將全面落實國家層面的駕駛人培訓考試制度改革。比如將試點開展大型客貨車駕駛人職業(yè)教育,引導建立大型客貨車駕駛人培訓基地等。而在關注較高的小型汽車駕駛人培訓方式方面,考生可在完成規(guī)定培訓學時要求的基礎上,可根據(jù)自身情況增加培訓學時和內容。
同時,駕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的模式也將改變,將推行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后付費的服務措施。學員自主預約培訓時段、自主選擇教練員、自主選擇繳費方式。鼓勵“一人一車”培訓方式,減少學員學車等候時間。
[體檢]70歲后才須一年一體檢
落實國家關于駕駛人分類體檢制度,簡化、優(yōu)化小型汽車駕駛人身體檢查項目和方法。將每年進行身體檢查的起始年齡由60周歲調整為70周歲。對未提交體檢證明被注銷駕駛證的駕駛人,按規(guī)定體檢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
[預約]預約60天不成可去外地考
意見明確各地要有序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考場,積極推行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使用社會考場。 2017年起,新申報的社會考場嚴格實行考訓分離;2019年起,全省社會考場均按考訓分離模式管理。
大力推進駕駛人考試業(yè)務向縣級下放、延伸,方便群眾就近考試。對申請預約場地駕駛技能或道路駕駛技能考試超過60日未成功的考生,允許其選擇省內其他考場參加考試。
[考試]明年將推行“連續(xù)考試”
意見要求,公安機關要通過統(tǒng)一的考試預約服務平臺,提供互聯(lián)網(wǎng)、電話、窗口等多種報考方式;考生完成培訓后可按規(guī)定自主選擇考試時間和考試場地。公安機關按照報考或約考時間先后順序,公平合理安排考生考試,不得將考試指標與駕駛培訓機構的培訓車輛、教練員數(shù)量掛鉤。考試費在約考確定后收取,提供網(wǎng)上支付、銀行代收等多種支付方式,考生可分科目或性全部繳納考試費。此外,要逐步推行場地駕駛技能考試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性預約、連續(xù)考試,減少考生往返次數(shù),2017年上半年在3至5個市試點,下半年在全省推行。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后,考生要求當天參加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的,應當予以安排。
[領證]駕駛證可全國異地申領
放開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異地申領限制,考生可以在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學習培訓、報名考試、領取駕駛證,滿足流動人口申領駕駛證需求。落實在全國范圍內異地補換領駕駛證、參加駕駛證審驗、提交體檢證明的規(guī)定。
駕駛證被注銷等有駕駛經(jīng)歷的人員,年齡、身體條件等符合重新申領駕駛證法定條件的,可以不經(jīng)學習直接申請考試,各科目考試合格后予以核發(fā)駕駛證,但駕駛證被吊銷或被撤銷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