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地震局2017年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公告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2017年陜西省地震局錄用工作人員面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 面試分數線及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名稱及代碼 |
面試 |
姓 名 |
準考證號 |
面試時間 |
備 注 |
地震應急管理主任科員及以下 |
面試低分數線116.1 |
程向輝 |
319161114929 |
2月27日 |
|
黃會杰 |
319161115013 |
||||
李賢 |
319161115027 |
||||
李甜 |
319161115029 |
||||
張妍 |
319161115105 |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于2017年2月13日12時前確認是否參加面試,確認方式為電子郵件和傳真。要求如下:
1.發(fā)送電子郵件至rjiaochu@163.com,并同時傳真到029-88465306。
2.標題統(tǒng)一按“×××確認參加陜西省地震局地震應急管理主任科員及以下職位面試”。
3.電子郵件正文請注明:姓名、身份證號、準考證號、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4.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lián)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正文中注明。
5.放棄面試者請?zhí)顚憽斗艞壒珓諉T面試的聲明》(詳見附件1),經本人簽名,于2月13日24時前傳真至029-88465306或發(fā)送掃描件至rjiaochu@163.com。不在規(guī)定時間內填寫放棄聲明,又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的,將上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記入不誠信記錄。
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不再進入面試程序。
三、資格復審
請考生于2月26日14:30-16:30前攜帶以下材料到我單位接受資格復審:
1. 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或工作證原件、復印件。
2. 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原件、復印件。
3. 考試報名登記表(貼好照片,如實、詳細填寫個人學習、工作經歷,時間必須連續(xù),并注明各學習階段是否在職學習,取得何種學歷和學位)。
4. 本(專)科、研究生各階段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5. 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基層工作經歷有關證明材料。在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注明起止時間和工作地點;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過的考生,需提供相應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證明的復印件。
6. 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類別,提供以下材料:
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報名推薦表(須注明培養(yǎng)方式)原件、復印件。
社會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復印件(詳見附件2),證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單位詳細名稱、地址,單位人事部門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現(xiàn)工作單位與報名時填寫單位不一致的,還需提供離職證明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我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證明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待業(yè)人員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檔人才中心出具的待業(yè)證明原件、復印件(詳見附件3),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證明單位聯(lián)系人和辦公電話。
“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提供由縣級及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證明復印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省級教育部門統(tǒng)一制作,教育部監(jiān)制的“特崗教師”證書和服務“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鑒定表復印件;“三支一扶”計劃項目人員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復印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復印件。
考生應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地址:陜西省西安市邊家村水文巷4號,陜西省地震局防震減災大樓3樓305辦公室。
四、面試安排
(一)面試時間
面試于2017年2月27日上午進行。
面試于當日上午9:00開始,請面試的考生于當日上午8:30前到面試地點報到。面試開始前30分鐘沒有進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試資格。
(二)面試報到地點
陜西省西安市邊家村水文巷4號陜西省地震局305辦公室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和考察人選的確定
參加面試人數與錄用計劃數比例達到3:1及以上的,面試后應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1:1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試成績應達到80分的面試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二)體檢
體檢于2月28日進行,請于當天上午8點在陜西省地震局防震減災大樓3樓305辦公室報到統(tǒng)一前往,請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安全。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 + 面試成績×50%
六、注意事項
(一)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簽到、面試、體檢,否則按棄權處理,不再補試。
(二)考生面試和體檢期間食宿自行安排,各項費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員(須提供縣或縣級上以相關部門出具書面證明材料)在面試和體檢期間的食宿費用和體檢費用按照有關規(guī)定由我局承擔。
(三)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請考生確保聯(lián)系方式暢通,聯(lián)系方式有變動的考生要及時告知我局。
(四)有關招錄的未盡事項請登陸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網站查閱。
考生應對個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聯(lián)系方式: 029-88465312(電話)
029-88465306(傳真)
歡迎各位考生對我們的工作進行監(jiān)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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