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高考志愿填報政策
日期 | 內(nèi)容 |
6月23日左右 | 公布各類各段分數(shù)線和相應一分一段表;提供考試成績和位次號查詢 |
6月26日8:30— 6月27日17:30 | 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填報; 普通類第一段平行志愿填報; 藝術類第一批及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填報; 藝術類第二批第一段及提前錄取院校填報; 體育類第一段、特招生及提前錄取院校志愿填報; 單獨考試招生院校志愿填報; 地方專項招生計劃志愿填報; 自主招生、農(nóng)村學生單獨招生高校專項計劃、高水平藝術團招生志愿填報 |
7月5日 8:30-17:30 | 單獨考試招生院校征求志愿填報 |
7月19日 | 公布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剩余計劃 |
7月22日8:30— 7月23日17:30 | 普通類第二段平行志愿填報; 藝術類第二批第二段平行志愿填報; 體育類第二段平行志愿填報 |
7月31日 | 公布普通類剩余計劃,藝術類、體育類征求計劃 |
8月3日8:30— 8月4日17:30 | 普通類第三段平行志愿填報; 藝術類、體育類征求志愿填報 |
8月12日 | 公布普通類征求計劃 |
8月13日8:30—17:30 | 普通類征求志愿填報 |
注:各類別是否征求志愿視缺額計劃情況而定。
(二)考生位次號:按政策加分項目(適用于全國高校)計入加分值后的總分進行排列生成。
根據(jù)浙江省高校招生委員會等6廳局關于貫徹國家高考加分政策的意見(浙高招委〔2015〕2號文件)規(guī)定,今年起高校招生政策加分項目中“戶籍在景寧且在當?shù)赝暾瓿筛咧须A段教育的非少數(shù)民族考生”僅適用于本省屬院校招生。只符合省屬院校加分條件的考生,填報省屬高校志愿時,可按本人當前的各科文化成績加上政策加分值的總分(藝術類、體育類為綜合分),參考成績分段表測算自己的相應成績排位。
(三)6月11日浙江省教育考試網(wǎng)開通網(wǎng)上填報志愿模擬系統(tǒng),供考生進行模擬練習,6月17日關閉系統(tǒng),并清空所有模擬練習填報的志愿信息數(shù)據(j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