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羅馬法復興的原因。
12世紀初,西歐各國先后出現(xiàn)了一個研究和采用羅馬法的熱潮,史稱羅馬法復興。羅馬法的復興不是偶然的,其根本原因在于當時西歐的法律狀況同商品經(jīng)濟發(fā)展及社會生活極不適應。而羅馬法是資本主義社會以前調整商品生產(chǎn)者關系的完備的法律,這一法律遺產(chǎn)可以滿足當時西歐各國一般財產(chǎn)和契約關系的發(fā)展變化的需要。
2.羅馬法復興的過程。
(1)注釋法學派與羅馬法的復興。公元1135年在意大利北部發(fā)現(xiàn)《查士丁尼學說匯纂》原稿,從此揭開了復興羅馬法的序幕。意大利波倫亞大學先開始了對羅馬法的研究。學者采用中世紀西歐流行的注釋方法研究羅馬法,因而得名為“注釋法學派”。注釋法學派在復興羅馬法的運動中,起了開創(chuàng)作用,他們使對《國法大全》的研究成為一門科學,幫助人們了解和熟悉了羅馬法,為運用羅馬法奠定了基礎。
(2)評論法學派與羅馬法研究、適用的新發(fā)展。14世紀,在意大利又形成了研究羅馬法的“評論法學派”。該學派的宗旨是致力于羅馬法與中世紀西歐社會司法實踐的結合,以改造落后的封建地方習慣法,使羅馬法的研究與適用有了新的發(fā)展。羅馬法在意大利復興以后,很快擴展到西歐各主要國家。
3.羅馬法復興的意義。
其一,羅馬法的運用,使商品經(jīng)濟得到比較順利的發(fā)展,市民等級的力量不斷加強;同時也推動了王權的加強和擴張。這些都有利于民族統(tǒng)一國家的形成。
其二,經(jīng)過羅馬法復興,以研究《國法大全》為突破口和中心,法學蓬勃發(fā)展起來,形成了一個世俗的法學家階層,改變了教會僧侶掌握法律知識的情況。這就為把羅馬法運用于實踐準備了條件,從而為正在成長中的資本主義關系提供了現(xiàn)成的法律形式。
其三,近代自然法學說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號,是17、18世紀新興資產(chǎn)階級進行反封建斗爭的主要思想武器,而近代自然法學說的思想淵源正是羅馬時代的自然法思想及自由人在私法關系上地位平等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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