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 #2017年司法考試《憲法》基礎知識:國家機構概述#】2017年司法考試備戰(zhàn)已經悄然拉開了帷幕,為了各位考友能夠更好地復習應戰(zhàn),©無憂考網特為大家?guī)?017年司法考試《憲法》基礎知識,希望能對各位的備考有幫助。
一、國家機構的概念和分類
(一)特點
1、階級性
2、歷史性
3、強制性
4、組織性
(二)分類
1、從行使權力的屬性來看,我國國家機構可分為國家權力機關、國家主席、國家行政機關、國家軍事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2、從行使權力的范圍看,可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
二、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三)責任制原則
1、集體負責制: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2、個人負責制:國務院及其各部委、中央軍委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等。
(四)密切聯(lián)系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
(五)精簡和效率原則
一、國家機構的概念和分類
(一)特點
1、階級性
2、歷史性
3、強制性
4、組織性
(二)分類
1、從行使權力的屬性來看,我國國家機構可分為國家權力機關、國家主席、國家行政機關、國家軍事機關、國家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
2、從行使權力的范圍看,可分為中央國家機關和地方國家機關。
二、我國國家機構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一)民主集中制原則
(二)社會主義法治原則
(三)責任制原則
1、集體負責制: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2、個人負責制:國務院及其各部委、中央軍委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等。
(四)密切聯(lián)系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
(五)精簡和效率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