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司法考試# #2017年國家司法中國法制史知識點:明清的管轄制度#】為了幫助考生系統(tǒng)的復習司法考試,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試的相關重點,©無憂考網(wǎng)特編輯整理了2017年國家司法中國法制史知識點,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明朝在交叉案件的管轄上,繼承了唐律“以輕就重,以少就多,以后就先”的原則,同時又規(guī)定:“若詞訟原告、被論在兩處州縣者,聽原告就被論官司告理歸結”,反映出明朝實行被告原則,減少推諉的立法意圖。此外,明朝實行軍民分訴分轄制,凡軍官、軍人有犯,“與民不相干者”,一律“從本管軍職衙門自行追問”!霸谕廛娒裨~訟”有涉“叛逆機密重事”者,可允許“鎮(zhèn)守總兵參將守備等官受理”。若軍案與民相干者,由管軍衙門與當?shù)毓俑耙惑w約問”。從中反映出明代軍事審判程序的健全與管轄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