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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分標準 具體分類 例證 憲法是否具有統(tǒng)一法典的形式英國學者J·蒲萊士最早提出 成文憲法:又稱為文書憲法或制定憲法 世界歷第一部成文憲法是1787年美國憲法;世界上絕大多數(shù)國家都是成文憲法國家 不成文憲法:沒有統(tǒng)一的憲法典 英國是典型的不成文憲法國家 憲法有無嚴格的制定、修改機關和程序 剛性憲法:制定或修改憲法的機關往往是特別成立的,制定或修改的程序更嚴格 實行成文憲法的國家往往也是剛性憲法國家 柔性憲法:制定、修改的機關和程序與一般法律相同,效力亦無差異 英國憲法 制定憲法的主體不同 欽定憲法 1908年清政府的《欽定憲法大綱》; 民定憲法 世界上大多數(shù)國家;在我國,人民是制憲主體,一屆人大一次會議是制憲機關 協(xié)定憲法 1215年英國的《自由大憲章》;
英國學者J·蒲萊士最早提出
1889年日本明治憲法
法國1830年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