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信函# #合同公證書的范文#】公證書,是指公證處根據(jù)當事人申請,依照事實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證明書,是司法文書的一種。是法律界常用的應用寫作文體之一。下面是®無憂考網(wǎng)整理的合同公證書的范文,歡迎閱讀與借鑒。【××合同公證書】
()××字第××號
茲證明××××(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jīng)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guī)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nèi)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的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注:
1.此格式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的各類國內(nèi)和涉外經(jīng)濟合同、技術合同;
2.內(nèi)容符合《××××法》援引上述三個法及其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
3.有擔保人的,擔保人應在證詞中列明;
4.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5.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
頒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