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山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我校2018年共預計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72人左右,具體人數以教育部下達指標為準。
二、報名條件
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普通招考、碩博連讀兩類,報名條件分別如下:
1、普通招考考生:
已獲得碩士學位人員(初始學歷須為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yè))或統(tǒng)招全日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最遲須在2018年6月前獲得碩士學位)。
未獲得碩士學位的同等學力人員須獲得學士學位6年或6年以上,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近三年以第一作者發(fā)表兩篇(含兩篇)以上被SCI、EI、ISTP收錄的學術論文。
(2)近三年作為主研人獲得過三等獎(前五名)一項、或省部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前五名)一項、或省部級科技進步二等獎(前三名)一項、或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第一名)一項。
(3)近三年作為主持人完成驗收或在研科研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973、863、S863)一項。
報考專業(yè)原則上應與原所學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2、碩博連讀考生:
按《燕山大學研究生碩博連讀管理辦法》(燕大校字[2015]133號)執(zhí)行。
三、報名流程
所有考生均應主動向所報導師了解所在學院導師招生排序原則(排序原則由各學院在網報前擬定,由學院通告學科所屬導師,并由學院負責解釋),了解清楚并經導師同意后再進行報名。報名采取提交紙質報名材料、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三個環(huán)節(jié)缺一不可。
1、提交紙質報名材料:
(1)普通招考考生下載《燕山大學2018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普通招考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和《報考燕山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專家推薦書》(見附件二)(由報考專業(yè)領域內的兩位正高職專家(不含報考導師)推薦,并加蓋推薦人所在單位公章),按要求填好后,連同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碩士畢業(yè)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無碩士畢業(yè)證書者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復印件,同等學力者提供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yè)生取得證書后補交)等材料,在2017年12月20日前交至(EMS寄達)燕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同等學力考生還需同時提交職稱證書、發(fā)表論文或科研獎項等材料復印件。
(2)碩博連讀考生下載《燕山大學2018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碩博連讀審批登記表》(見附件三),按要求填好,經學科考核小組對碩士論文開題情況進行考核并簽署意見后,連同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本科畢業(yè)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復印件等材料,在2017年12月20日前交至燕山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網上報名:
普通招考和碩博連讀考生均須在2017年12月11日-20日期間登錄河北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hebeea.edu.cn),選擇相應欄目,按網站要求認真填寫所有報考信息,不得有誤。
未在規(guī)定時間進行網上報名的考生不能補報,其提交紙質報名材料無效。
3、現場確認:
普通招考和碩博連讀考生均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擬定為2018年3月)來我校進行現場確認,屆時將進行資格審查(查驗考生居民身份證原件及相關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材料)、繳費(根據省財政文件規(guī)定,報名費為160元,不含體檢費)、圖像采集、領取《準考證》和體檢。
未進行現場確認的考生,其網上報名信息無效。
四、入學考試
1、普通招考考生憑《準考證》(現場確認時領取)和本人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初試時間擬定為2018年3月,初試科目及其參考書目參見《燕山大學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目錄》。
2、碩博連讀考生不進行初試,直接進入復試。
3、碩博連讀考生和初試成績達到我校復試分數線的普通招考考生,按報考學院的要求參加復試,復試時間擬定為2018年5月,復試形式以綜合面試為主。
五、錄取事宜
1、按導師所在學科對應的學院進行招生計劃分配,具體如下:
學院名稱 |
擬分配招生計劃數 |
機械工程學院(含車輛工程專業(yè)) |
42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35 |
電氣工程學院 |
31 |
信息科學與工程學院 |
21 |
經濟管理學院 |
11 |
建筑工程與力學學院 |
5 |
理學院 |
5 |
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學院 |
10 |
注:在校在崗的長江學者、國家杰青、國家千人可招收第2名博士研究生,由學校統(tǒng)一考慮,不占學院分配計劃。
2、各學院對普通招考初試合格考生和碩博連讀考生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復試后,以學院為單位按本學院擬定的招生排序原則確定復試考生排序名單,學校根據各學院復試排序先后按給定分配計劃擇優(yōu)進行錄取,確定擬錄取名單。
3、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yè)”和“定向就業(yè)”兩種:“非定向就業(yè)”考生須調人事檔案、人事關系和工資關系,畢業(yè)時采取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yè)去向;“定向就業(yè)”考生人事檔案不離開工作單位,畢業(yè)后回定向單位就業(yè)。“定向就業(yè)”考生必須在錄取前與我校及所在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未簽協(xié)議的考生則錄取為“非定向就業(yè)”。
六、聯(lián)系方式
學校代碼:10216
學校名稱:燕山大學
學校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海港區(qū)河北大街西段438號
郵政編碼:066004
聯(lián)系電話:0335-8057077
傳真:0335-8062155
學校網址:www.ysu.edu.cn
招生就業(yè)處網址:zsjyc.ysu.edu.cn
電子郵箱:yzb@ysu.edu.cn
本簡章由燕山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