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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現有_____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佛山市共同投資成立有限責任公司,特訂立本合同。
一、本合同的投資各方為:
1、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公司的成立
1、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合同各方同意在中山市阜沙建立有限責任公司。主要經營油漆,水性涂料。
2、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
3、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通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公司的法律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利潤按各方對注冊資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三、注冊資本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四、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
投資各方出資最低限為____元人民幣。投資各方在本合同簽字生效3天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全部出資金額。其中:
1、________出資___元人民幣,資金股占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
2、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占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
3、________出資____元人民幣,資金股占_____%;,占總股份的_____%;
備注:以技術優(yōu)先的原則,技術人員入股以現金加技術的形式入股,即50%現金,50%技術。如后期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再注資,則按實際占股比例出資。
據公司法的規(guī)定,制定章程、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承諾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利潤分配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規(guī)定制定。具體內容在章程中體現。
五、合資各方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3、公司解散過程中最先解決資金股的退股問題,如低于起始資金時公司應全額退還入股金。如高于起始資金。則按照股份比例套算。
4、投資人離職及要求退股的,必須提交離職申請和退股申請書,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后方可離職和退股。在離職期間,公司將分四次退還股份,在一年內退還所有股份,退股的時間為每年的下個季度的月初。根據《公司法》法律制度規(guī)定。
5、公司每年分配利潤的80%。(注:扣除業(yè)務發(fā)展支出,現余本公司的凈利潤)
六、合同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合同及其附件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合同各方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3、股東在合同期內如違背以下二點,則公司有權解除其在公司的一切職務及終止協議并有權沒收其所有股金及紅利款。
A、不得做貿易、貪污客戶提成、做兼職。
B、公司的相關機密不得泄露。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佛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投資各方各一份,共份。自投資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投資各方簽名:
簽字日期:
【篇二】
投資人:身份證:
現住址:電話: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并依據現代企業(yè)制度及所有參與者的意愿,為實現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協議各條款;
二、本協議所有參與者系自愿參加;
三、本協議為組建福建會館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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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協議規(guī)定投資額度按福建會館章程相關條例執(zhí)行;
五、籌集的資金打入福建會館的專用賬戶內,公司成立后轉入新公司賬戶;
六、所有投資人享有同等權利;
七、所有款項的用途及有關福建會館的投資事宜,對所有投資人公開并可隨時查詢;
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本次投資即為福建會館的入股本金,投資人將獲得相應股份并享有其權利義務。
九、如本協議因故終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之清算條款進行清算。
十、本協議公布后三日之內,將在福建會館招開投資人會議并舉行投資活動,選舉福建會館執(zhí)行機構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盡事宜,由福建會館執(zhí)行機構決定并報投資人全體會議備案;
十一、本協議規(guī)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執(zhí)行機構人員不領取報酬;公司成立之后,由投資人全體會議或董事會決定;最新投資入股協議書
十二、執(zhí)行機構主要工作有:
1、制作福建會館項目商業(yè)計劃書;
2、精心挑選合作的投資人;
3、與投資人進行初步溝通和答疑;
4、組織重點投資人到福建會館實地考察;
5、協助與投資人的談判;
6、負責起草相關投資協議、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董事會決議等,
7、協助安排簽約儀式。
8、對新公司的組織安排提供建議。
十三、本協議規(guī)定,原則上執(zhí)行機構不能逾越本協議的要求,若在福建會館項目進行過程中,投資人或投資人提出了與本協議要求相違背的事項,則執(zhí)行機構不能自作主張,應征求投資人全體大會之意見,待投資人全體大會有明確答復后,再向投資方作出相應答復。
十四、本協議規(guī)定,執(zhí)行機構應每周就目標項目融資進展以書面向投資人全體大會進行匯報。
十五、本協議規(guī)定,如合同項目在執(zhí)行過程中,隨著研究工作的深化,發(fā)現本項目或原定的內容、指標等確需撤銷或作必要調整、修改時,必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如屬客觀原因和不可抗拒因素使得項目不能履行時,須經投資人全體大會同意才能撤銷或修改,并提交相應報告。
十六、本協議規(guī)定,執(zhí)行機構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撤消或終止本協議,公司正式成立之日,本協議自行終止;
十七、本協議經投資人簽字(或)蓋章并繳款后生效,一式兩份,投資人與福建會館執(zhí)行機構各一份在簽訂正式公司章程時作為附件,該附件與正式投資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投資有風險,入股需慎重。
十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全體投資人商議解決。
投資人簽字:
年月日
附身份證復印件:
【篇三】
股東各方: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設立
(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
2、經營范圍:
3、注冊資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資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丙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丁方以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
三、其它約定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各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申辦設立公司的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4、本協議自各股東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東各執(zhí)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