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為離校未就業(yè)的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院校畢業(yè)生。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1、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政治素質(zhì)好;
2、了解基層公共服務崗位性質(zhì),自愿到基層服務,具有良好的品行,樂于吃苦,甘于奉獻;
3、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5、興縣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行政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接受強制戒毒、社區(qū)戒毒、社區(qū)康復或有吸毒史的;
(3)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4)曾因違法違紀被國家機關、行政機關、企事業(yè)或其他單位開除公職、辭退或解除聘用關系的;
(5)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6)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它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已經(jīng)被聘用為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
(8)其它不適合報考崗位工作規(guī)定的。
報名程序
1、報名時須本人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相片5張,同時需提供畢業(yè)證、報到證、身份證、戶口本。以上所有證件均需原件與復印件。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2、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9年3月18日—2019年3月22日。
地點:興縣人事考試中心(西關農(nóng)業(yè)銀行旁)
3、報名咨詢電話:0358—6322389
0358—6327767
聘用期限及待遇
招聘的政府購買公共服務人員實行聘用制,每個聘期為3年,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與派遣服務機構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不合格者,取消勞動關系,聘用人員5年內(nèi)不得報考政府購買公共服務的其他崗位。合同期內(nèi),用工單位定期對聘用人員的工作能力、工作業(yè)績和工作紀律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報送派遣服務機構備案,作為繼續(xù)聘用的有關依據(jù),不勝任者退回派遣服務機構,由派遣服務機構解除其勞動關系。
聘用人員工資待遇每月工資2000元+單位年度考核獎,列入縣財政預算,并予以繳納五險一金,單位應繳部分由縣政府從財政資金中解決,個人部分從工資中代扣代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