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堅持原則,敢于擔當,清正廉潔,任勞任怨,辦事認真;
5、通過公開招錄(聘)、引進的在編在崗人員;
6、具有國家承認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8、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尚在試用期內(nèi)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黨紀、政務(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調入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1、報名。報考需本人自愿并經(jīng)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名地點設在縣人社局。報名時間為:2019年4月1日至4月3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7時30分,自行下載填報《2019年湯陰縣公開選調紀委監(jiān)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附件2)。報名需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原件并提交復印件2份,同時提供2張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報名人數(shù)與擬選調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2:1,達不到比例的,相應核減選調人數(shù)。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與選調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考試
1、筆試。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的方式進行。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內(nèi)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yè)能力測驗》,共一套試卷,滿分100分。
報考者請于4月12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筆試準考證,筆試時間為4月13日。
2、面試。根據(jù)筆試成績,按照擬選調人數(shù)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凡筆試缺考、作弊或成績?yōu)榱惴值娜藛T,不得進入面試。若比例內(nèi)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
面試人員請于4月19日持本人身份證到原報名處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為4月21日。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紀律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嚴格實行回避制度,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嚴格工作紀律,選調過程中,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一旦出現(xiàn)違紀行為,將予以嚴肅處理;報考人員更不得托人說情、打招呼,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即取消資格。
附件1:《2019年湯陰縣公開選調紀委監(jiān)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2019年湯陰縣公開選調紀委監(jiān)委派駐機構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