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日本長期居留的外國籍僑民大概有80多萬,在這之中華人大概有13.9萬,50%是臺灣人,大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前,就已經生活在日本的僑民及其后裔。依據日本出入境管理法案,老外法案等限定,屬下列情形者,統(tǒng)一移民日本安居:
1、日本民眾的伴侶與父母;
2、日本民眾的孩子(往往以未滿21歲為原則);
3、日本民眾在海外收養(yǎng)的年紀不滿14歲的孤兒女;
4、日本民眾在海外生活而沒有人贍養(yǎng)的祖父母。
近年來,日本人口減少、人口結構日趨呈現老齡化,由此引發(fā)的地域社會散裂、高齡群體護理嚴重短缺、勞動力將在短時期內嚴重失缺等問題。吳怡平表示,日本開始著手放寬和增立各項移民條款,從而引進比現有80萬外籍人士多十倍的外國人群體,即800萬移民需求。同時,在日本移民方面,也增設了多個有利于移民的簽證類別。
擴展閱讀:日本移民的經營管理簽證要多少錢
日本投資移民項目允許外國投資人、配偶及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通過投資相當數量的資金,而獲得日本永久居民簽證(綠卡)。投資類居留簽證的主要精神是:外國投資者只要在日本境內投資1000萬日元以上設立企業(yè),并創(chuàng)造2個就業(yè)機會,就可獲發(fā)一年期的有條件移民簽證。若一年屆滿前90天,該項投資行為仍存在并運轉正常,則投資者可申請一個3年期的長期居留簽證,并在3年后獲得正式的永久居留權。
一般情況,新設立的公司基本會有兩年左右的起步期。因此,簽證前兩年的續(xù)簽基本沒困難。關鍵是在第三年,這時候公司要有一定的營業(yè)額了,建議每年至少有500-1000萬日元(約合33萬-65萬人民幣),并且雇傭至少2位員工及合理的日常辦公費。同時,公司及法人要正常納稅。所以,建議在最初設立公司時,考慮好公司的發(fā)展方向,并要有專項資金儲備,這樣才能保證簽證的延續(xù),以及在日本基本的開銷。
再算算為了能夠維持公司運營而要支出的成本,包括法人稅、稅理士、員工工資、房租及日常辦公。法人稅約需8萬日元/年(約合5000元人民幣)。稅理士約需25萬日元/年(約合1.5萬人民幣)。員工工資300萬日元/人/年(約合19萬人民幣)。房租約需100萬日元/年(約合6.5萬人民幣),日常辦公約需25萬日元/年(約合1.5萬人民幣)。按照雇傭至少2位員工,大概就是758萬日元/年(約合49萬人民幣),所以除了2位員工的工資,剩下的公司運營成本大概一年就是158萬日元(約合1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