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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經(jīng)濟法基礎(chǔ)》考試答疑:包裝物

時間:2020-06-10 15:21:00   來源:無憂考網(wǎng)     [字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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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問:

  【對包裝物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是什么意思?】

  答疑回復:

  因為有的包裝物在用的時候是會磨損、損耗的,所以銷售方在銷售應稅消費品的時候先按一定的價格(較低)賣給購買方用,再收一定的押金,如果購買方返還了包裝物,那么就退了押金。比如一個包裝物價值是100元,在銷售貨物的時候,包裝物作價50元銷售了,押金50元,如果購買方還了包裝物,那么銷售方,也就是納稅人僅針對當時作價的50元計算了消費稅;如果沒還,那么收取的50元押金也要繳納消費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