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海關關于2009年報關員資格全國統(tǒng)一考試相關事項的緊急通知
一、 考試時間:
2009年11月8日上午9:30——12:30;
二、考試須帶證件:
考生需帶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主證、準考證副證(自行打印,不需要加蓋海關鋼印)參加考試。請考生提前檢查參加考試應攜帶的證件,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如果身份證件遺失,可以提交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或其他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證明文件(必須包含本人照片及公安機關行政公章)。學校證明、戶口簿、駕駛執(zhí)照等不可替代有效身份證件。
除鋼筆、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卷筆刀和考試專用工具書(《進出口商品名稱及編碼》)外,考生不得攜帶計算器、手機等電子設備及其他無關物品進入考場。不得在《進出口商品名稱及編碼》中書寫任何文字,不得做任何標記。
考試地點已于2009年10月20日公布,請考生注意上網(wǎng)查看,請考生嚴格按照《準考證主證》中“考生注意事項”的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和物品按時進入考場,考場號及座位號詳見《準考證副證》。
三、考生必須在考試開始1小時前到達考場接受體溫檢測;考生必須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該表可以提前在網(wǎng)上復制,但必須當天如實填寫),進入考室時交監(jiān)考人員;未檢測體溫及未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建議考生提前一兩天熟悉和確認考試地點和乘車線路,以免誤考。
一、 考試時間:
2009年11月8日上午9:30——12:30;
二、考試須帶證件:
考生需帶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主證、準考證副證(自行打印,不需要加蓋海關鋼印)參加考試。請考生提前檢查參加考試應攜帶的證件,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如果身份證件遺失,可以提交由公安機關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或其他有同等效力的身份證明文件(必須包含本人照片及公安機關行政公章)。學校證明、戶口簿、駕駛執(zhí)照等不可替代有效身份證件。
除鋼筆、簽字筆、圓珠筆、2b鉛筆、橡皮、卷筆刀和考試專用工具書(《進出口商品名稱及編碼》)外,考生不得攜帶計算器、手機等電子設備及其他無關物品進入考場。不得在《進出口商品名稱及編碼》中書寫任何文字,不得做任何標記。
考試地點已于2009年10月20日公布,請考生注意上網(wǎng)查看,請考生嚴格按照《準考證主證》中“考生注意事項”的要求攜帶相關證件和物品按時進入考場,考場號及座位號詳見《準考證副證》。
三、考生必須在考試開始1小時前到達考場接受體溫檢測;考生必須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該表可以提前在網(wǎng)上復制,但必須當天如實填寫),進入考室時交監(jiān)考人員;未檢測體溫及未填寫《考生健康申報表》的考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四、建議考生提前一兩天熟悉和確認考試地點和乘車線路,以免誤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