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兒升學# #四川成都彭州市2025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細則通知#】四川成都彭州市2025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細則已公布,本文《四川成都彭州市2025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實施細則通知》由©無憂考網為您整理,僅供參考!
1.總體要求
在市委、市政府領導下,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法》等法律規(guī)定,落實立德樹人、優(yōu)質均衡發(fā)展和辦好群眾“家門口”的每一所學校教育任務。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工作,推進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和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加強統(tǒng)籌管理,規(guī)范招生入學行為,積極化解入學高峰帶來的供需矛盾,確保入學工作平穩(wěn)有序、公平公正。
2.工作原則
(一)堅持就近入學
公辦學校以適齡兒童少年戶籍為依據,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原則,堅持就近入學。
公辦學校按照“戶籍優(yōu)先”的原則,先安排學校服務區(qū)內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人數(shù)和學校資源分布情況,在區(qū)域內統(tǒng)籌安排其他遷入的適齡兒童。保障符合在彭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
民辦學校優(yōu)先滿足彭州市戶籍學生入學需求,經彭州市教育局和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成都市戶籍、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相關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但不得在成都市外招生。
(二)堅持免試規(guī)范入學
嚴格執(zhí)行義務教育免試入學、升學規(guī)定,公辦中小學實行單校劃片入學或與多校劃片入學相結合的方式入學,民辦中小學實行免試電腦隨機錄取。全面落實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和規(guī)范管理要求,嚴禁學校在招生計劃之外自行招收學生,嚴禁擅自跨區(qū)域招生;嚴禁通過筆試、面試、面談、評測、簡歷等任何形式選拔學生;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考測證書、榮譽證書、學科成績、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入學依據或參考;嚴禁與社會組織、培訓機構掛鉤招生。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均衡編班、均衡配置資源,不得以任何名義在校內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提倡采用電腦隨機編班,嚴禁以學生獲獎、競賽和考試成績等為依據編設重點班、特長班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不得引進境外課程,不得使用境外教材,嚴禁擅自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課程班”等涉外名義招生。
(三)堅持統(tǒng)一管理
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實行同步招生,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及錄取工作均納入全省、全成都市平臺“成都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服務平臺”(下稱“入學平臺”)統(tǒng)一管理,實行網上報名和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只減不增”的原則審核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民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簡章及公告在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于2025年4月30日后方可對外發(fā)布,嚴禁計劃外招生。
3.小學一年級
招生入學
(一)公辦小學辦理流程
1.入學對象
(1)凡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彭州市戶籍適齡兒童。
(2)在彭州市區(qū)域內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
(3)其他符合相關政策規(guī)定的適齡兒童。
2.登記辦法
(1)彭州市戶籍和其他符合相關政策的適齡兒童均須按要求登錄“入學平臺”,完成個人信息的采集、報名。適齡兒童法定監(jiān)護人于2025年5月6日10:00-2025年5月16日16:00登錄平臺進行網上信息采集校驗,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網上申請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2)來彭州市居住就業(yè)人員(含大成都市戶籍跨行政區(qū)域居住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須登錄“入學平臺”進行申請辦理,辦理時間為2025年4月1日-30日。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并按要求落實多子女入學政策。7月4日前,通過“入學平臺”等告知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3)5月19日-23日,多子女家庭在“入學平臺”申請子女就讀同一學校(校區(qū))。5月29日,市教育局在平臺上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讀申請審核結果。
(4)彭州市戶籍適齡兒童因特殊原因需要延緩入學的,需由其監(jiān)護人通過“入學平臺”登記,選擇“延緩入學”,并向市教育局提交二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檢查證明,經市教育局或鎮(zhèn)政府(街道辦)批準后,方可延緩入學。延緩入學的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年,期滿后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申請。上一年度因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未入學的,正常參加信息采集即可。
3.現(xiàn)場資料審核
完成網上信息采集后,請家長于5月18日前登錄“入學平臺”查詢資料審核結果。如審核結果為“已登記”表明您的資料已審核通過,無需再到登記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如審核結果為“待審核”,請在5月19日-22日內攜帶戶籍證件及實際居住地相關證明材料(法定監(jiān)護人實名所屬的房產證明《房屋信息查詢記錄》等相關資料)到公辦小學登記點進行現(xiàn)場審核;如審核結果為“未通過”,請及時登陸平臺查詢并修改戶籍信息。
彭州中學附屬小學、成都石室白馬學校南校區(qū)(原彭州市南部新城學校)和彭州市濛陽中學實驗學校招生范圍與2024年一致,其招生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4.公示
6月17日,公布公辦小學劃片范圍和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公辦小學入學結果。
6月18日,各小學將公示新生入學名單,可登陸“入學平臺”查詢就讀學校。
5.補登記入學
登記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適齡兒童,可于8月18日—22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補登記,由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二)民辦小學辦理流程
1.入學對象: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年滿6周歲,且符合民辦小學招生簡章中招生范圍的適齡兒童,需完成網上信息登記或隨遷子女入學申請并審核通過(見公辦小學辦理流程,登記辦法第(1)(2)點)。
2.網上報名:6月4日-9日,本市戶籍適齡兒童、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適齡兒童通過“入學平臺”進行民辦小學網上報名,每位適齡兒童可自愿填報1所民辦小學。
3.錄取辦法:6月18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電腦隨機錄取工作。民辦小學的招生報名人數(shù)若超過本校招生計劃數(shù),實行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招生報名人數(shù)未超過招生計劃數(shù),直接錄取全部報名學生。
6月19-20日,被民辦小學和本市公辦小學同時錄取的適齡兒童,其法定監(jiān)護人須在“入學平臺”進行公辦或民辦學位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民辦學位,默認為公辦學位。
6月23日,民辦小學未完成招生計劃需開展空余計劃錄取的,報市教育局審核空余計劃,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統(tǒng)一公布空余計劃。
6月23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小學空余計劃報名,符合民辦小學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小學錄取過的適齡兒童可自愿報名1所民辦學校,被錄取的,以該學位為終學位。放棄已確認民辦學位的,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位。
6月25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小學空余學位錄取工作并公布結果。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招生。
4.初中七年級
招生入學
(一)工作流程
4月21日-25日,所有本市小學畢業(yè)生須登錄“入學平臺”進行網上信息核對,回蓉生須在“入學平臺”進行信息采集。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在“入學平臺”申請綁定電腦隨機錄取。
4月1日-30日,來彭州市居住就業(yè)人員(含大成都市戶籍跨行政區(qū)域居住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畢業(yè)生申請在彭就讀的需登錄“入學平臺”進行申請辦理。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并按要求落實多子女入學政策。7月4日前,通過“入學平臺”等告知隨遷子女就讀學校安排情況。
5月19-23日,多子女家庭在“入學平臺”申請子女就讀同一學校(校區(qū))。5月29日,市教育局在平臺上公布多子女家庭子女就讀同一學校(校區(qū))審核結果。
6月3日,公布學生公辦初中升學對應區(qū)域及雙胞胎(多胞胎)子女綁定電腦隨機錄取審核結果。
6月3日-4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辦一貫制學校在籍小學畢業(yè)生通過“入學平臺”報名參加直升;已被校內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其他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錄取。6月6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一貫制學校直升生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6月11日,市教育局公布經成都市教育局審核同意的民辦一貫制學校電腦隨機錄取計劃。
6月16日-19日,本市戶籍小學畢業(yè)生、本市學籍小學畢業(yè)生、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及其他符合相關政策的學生進行民辦初中網上報名,每位學生可自愿填報1所民辦初中。
6月26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電腦隨機錄取工作并公布結果。
7月2日前,完成公辦初中學位確定并公布結果。
7月3日-4日,被民辦初中和本市公辦初中同時錄取的小學畢業(yè)生,其法定監(jiān)護人須在“入學平臺”進行公辦或民辦學位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民辦學位,默認為公辦學位。
7月6日,民辦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需開展空余計劃錄取的,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公布空余計劃。7月7日,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初中空余計劃錄取報名,符合民辦學校網報條件且未被民辦學校錄取過的小學畢業(yè)生可自愿報名1所有空余計劃的民辦學校,被錄取的,以該學位為終學位。放棄已確認民辦學位的,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位。
7月9日,市教育局組織開展民辦初中空余計劃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再招生。
7月10日-11日,學生按初中學校安排報到。
補登記入學。登記工作結束后,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小學畢業(yè)生,可于8月18日-22日到市教育局教育科補登記,由市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二)公辦初中入學
1.6月30日前,市教育局公布公辦初中劃片范圍及入學計劃;7月2日前,市教育局組織開展區(qū)域內公辦初中劃片入學或多校劃片電腦隨機錄取并公布結果。
成都石室白馬學校南校區(qū)和彭州市濛陽中學實驗學校招生范圍與2024年一致,其招生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2.天府路小學畢業(yè)生直升成都石室白馬學校北校區(qū),東城小學畢業(yè)生直升彭州一中實驗學校。(其中,隨遷子女畢業(yè)生,需重新進行隨遷子女就學登記并通過審核。)
3.其它鎮(zhèn)(街道)小學畢業(yè)生實行單校與多校劃片方式,就近入學。
(三)民辦初中入學
4月30日后,公布具有招生資格的民辦初中名單及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收費標準等。
民辦一貫制學校,本校小學畢業(yè)生均可自愿申請校內直升,如果申請直升人數(shù)大于招生計劃,則電腦隨機錄取。如果校內直升未錄滿計劃,剩余學位實行網上報名通過電腦隨機錄取。
5.其他群體入學
(一)隨遷子女。按照彭州市教育局、彭州市公安局、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彭州市規(guī)劃和自然資源局、彭州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彭州市市場監(jiān)管局、彭州市衛(wèi)生健康局、彭州市民政局《關于印發(fā)〈彭州市關于做好成都市居住證持有人及成都市其他行政區(qū)域戶籍在我市居住就業(yè)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彭教育發(fā)〔2023〕5號)相關規(guī)定辦理,于4月1日-4月30日期間,在彭州市區(qū)域內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和其他符合相關政策的適齡兒童少年須登錄“入學平臺”進行申請辦理,完成信息提交及圖片資料上傳。
(二)殘疾兒童少年。按照“全覆蓋、零拒絕”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條件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聯(lián)合市殘聯(lián)等部門由市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校)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入學評估、登記,落實“一人一案”,根據評估情況合理安排入學方式。
(三)優(yōu)撫對象子女。對符合條件的現(xiàn)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進藏干部職工子女、高層次人才子女、疫情防控一線醫(yī)務人員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類優(yōu)撫對象,按成都市相關規(guī)定落實教育優(yōu)待政策。
(四)在彭港澳臺及外籍適齡兒童少年。按照《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成都市在蓉港澳臺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號)和《成都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成都市在蓉外籍適齡少年兒童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號)要求辦理。持旅行證入境適齡兒童少年在彭就學,由監(jiān)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公辦學位。
(五)其他。雙胞胎(多胞胎)子女參加電腦隨機錄取時,家長可自愿提出申請“雙胞胎(多胞胎)綁定”電腦隨機錄取。因公辦、民辦學校多校劃片或電腦隨機錄取導致多子女不能同時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同一學校(校區(qū))的,家長可于5月19日-23日通過“入學平臺”申請其他未入學子女與已在讀子女就讀同一公辦、民辦學校(校區(qū)),市教育局參照家長意愿統(tǒng)籌安排。集體戶人員子女據實選擇相應方式辦理入學申請。
6.工作要求
(一)堅持同步招生。
公辦、民辦學校必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規(guī)定程序統(tǒng)一開展招生入學工作。要嚴格執(zhí)行招生方案,不得違規(guī)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計劃。啟動招生宣傳(包括本校招生廣告,接待咨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形式)的時間不得早于5月1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不得做商業(yè)招生宣傳。
(二)各校要嚴格按照劃定服務區(qū)組織招生入學工作,嚴格控制班額。
(三)規(guī)范報名信息采集。
充分運用“入學平臺”實行一網通辦,簡化入學手續(xù),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則,清理取消無謂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明不作為入學報名前置條件,嚴禁采集學生家長職務和收入信息。
(四)嚴禁違規(guī)招生。
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規(guī)定時間前開展招生宣傳(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接待咨詢、參觀,舉辦公益講座等)。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學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變更招生計劃。不得以增班轉學選拔學生。嚴格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guī)定辦理轉學手續(xù)的學生入學,不得強迫學生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相關學校承擔責任。
(五)嚴格責任追究。
市教育局公開投訴舉報電話,加強社會監(jiān)督,將招生違規(guī)情況記入相關學校校長和教師檔案,與職稱職級評定、評先評優(yōu)相掛鉤。市教育局嚴肅查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違規(guī)違紀行為,對違反招生入學規(guī)定的學校和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并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1-3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等處理,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其中,對嚴重違規(guī)的民辦學校給予壓減當年或次年招生計劃、取消招生資格,直至依法取消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堅決查處校外培訓機構與中小學校掛鉤招生等違規(guī)行為,情節(jié)嚴重的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并列入“黑名單”。嚴肅查處以招生入學或轉學等名義謀取利益的行為,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本實施細則由彭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教育科028-83708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