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焦作市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焦人〔2007〕42號)要求,根據2008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工作需要、編制情況和年度用人計劃,決定為市直 50個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17名,F(xiàn)制定簡章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堅持德才兼?zhèn)錁藴,通過考試考核,為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聘用一批工作人員。
二、招聘的對象和條件
。ㄒ唬┓舷铝袟l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4、戶籍不限。報考人員要符合各報考職位的專業(yè)和學歷要求。學歷要求為大專和本科以上的職位,本科及本科以下學歷考生報考的年齡要求為28歲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考生報考的年齡要求為35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學歷要求為碩士研究生以上的職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報考年齡要求為35歲以下(197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職位以具體職位的年齡要求為準,年齡計算基準日為2008年7月1 日;
5、在職人員報考需在報考人員登記表上寫明在職經歷,并在進入面試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在職教師報考還需由教育主管部門簽署意見;
6、身體健康;
7、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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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曾被判刑或勞動教養(yǎng)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單位和人數
本次全市共計劃為市直50個事業(yè)單位招聘117名工作人員,其中全供事業(yè)單位39個,招聘64名,差供和自收自支事業(yè)單位11個,招聘53名(詳見附件)。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按職位報名。招聘過程中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均按職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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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名時間:2008年7月12日至7月16日
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報名地點:市人才交流中心大廳(地址:建設東路88號,市財政局東鄰)。
3、報名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1寸免冠照片2張。報名費95元(含信息采集費和數碼照相費)。由本人填寫《報名人員登記表》一式一份。每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考。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報名考務費。擬免交報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
準考證由市人事考務中心統(tǒng)一印制并負責發(fā)放。
(二)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08年7 月2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申論》,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學生,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2006年由省下派到我市各縣市區(qū)服務并仍在崗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筆試成績加3分(不進行筆試的職位不再加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請于2008年7月24日前向市人事局調配錄用科(市政大廈809房間)提交有關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等,逾期將不再受理。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職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008 年8月4日在焦作市人事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2、面試
面試時間另行確定。
面試根據用人單位工作需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技能測試和答辯等方式進行。
考生應在規(guī)定時間憑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到報名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在職人員同時應提供所要求的同意報考證明。
3、總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不進行筆試的職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
(三)體檢
根據總成績,按報考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有人體檢不合格,按職位總成績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四)考核
各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排序,1:1進入考核?己擞墒形M織部、市人事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如考核過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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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擇優(yōu)聘用,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職位,報考本職位人員是否聘用按管理權限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與用人單位研究決定。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公示結束后,由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下發(fā)聘用文件。
考試聘用人員實行合同制,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進行鑒證,實行人事代理,辦理入編手續(xù)。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未就業(yè)畢業(yè)生試用期為1年,原在職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場推薦就業(yè)或自主擇業(y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第6號令)有關規(guī)定,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fā)現(xiàn)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一律取消其參加招聘的資格。無論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出現(xiàn)違紀行為,都要受到責任追究,予以嚴肅處理。
招聘過程由市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附件:
1、《焦作市2008年市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Excel格式下載)
2、報名登記表(WPS格式下載)
中共焦作市委組織部
焦作市人事局
二OO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