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4年吉林省直事業(yè)單位招聘公告(20號)
報名條件
。ㄒ唬┗緱l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3.遵守紀律、品行端正。
4.身體健康,符合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標準和體能測試標準要求。
5.年齡一般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96年7月1日至1978年7月1日期間出生)。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點均以7月1日為準。
(二)崗位條件。符合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專業(yè)、工作經(jīng)歷等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ㄈ┯邢铝星樾沃坏娜藛T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3.在讀的非2014年畢業(yè)生(2015年1月1日后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考生不視為2014年畢業(yè)生)。
4.現(xiàn)役軍人。
5.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ㄋ模┗乇芮樾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報考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或者與單位負責人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