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課(外語)統考成績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線55分,且總成績(公共課+基礎課+專業(yè)課)不低于140分,依據北京市教委下達的2016年高職升本科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公共課+基礎課+專業(yè)課)分接收專業(yè)排序錄取。
2.當“實際錄取計劃數”仍小于“計劃下達總數”時,剩余計劃錄取按以下原則進行:在滿足公共課(外語)成績不低于55分前提下,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直至計劃錄滿為止。
3.針對退役士兵學生:按公共課(外語)統考成績不低于北京市控制線40分,依據北京市教委下達的2016年高職升本科退役士兵學生單列招生計劃,按總成績(公共課+基礎課+專業(yè)課)分接收專業(yè)排序錄取。
附:各接收專業(yè)錄取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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