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除教育廳所屬高校輔導員崗位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學生輔導教官崗位外,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教育廳所屬高校輔導員崗位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學生輔導教官崗位其筆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
考試成績計算方法
面試結束后,除教育廳所屬高校輔導員崗位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學生輔導教官崗位外,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各占50%(教育廳所屬高校輔導員崗位和吉林司法警官職業(yè)學院學生輔導教官崗位其筆試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