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名額
5個鎮(zhèn)計劃招聘鎮(zhèn)事業(yè)人員各1名,共5名。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現(xiàn)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或第一書記),任職滿3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
(二)招聘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工作作風扎實,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女性年齡在48周歲以下(1969年9月1日后出生)、男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下(1962年9月1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任職期間本村(社區(qū))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在黨紀政紀處分影響期內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符合報名條件者到所在鎮(zhèn)領取并填寫《蕪湖縣2018年在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中公開招聘鎮(zhèn)事業(yè)人員資格審查表》,向鎮(zhèn)黨委提出申請,鎮(zhèn)黨委填寫推薦意見并收齊相關證明材料,報縣招聘辦審核,同時征求縣紀檢、綜治、信訪、計生、安監(jiān)等有關部門的意見,并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方可開考。不足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確定后也可開考。
如開考的某鎮(zhèn)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達到3:1比例,該鎮(zhèn)報考人員的綜合成績必須位列全縣前5名,方可聘用。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21日—12月23日,逾期不再補報。報名地點:各鎮(zhèn)政府。
(二)筆試和面試
筆試和面試由縣招聘辦統(tǒng)一委托命題,統(tǒng)一組織考試,統(tǒng)一閱卷評分。
1、筆試內容:主要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的建設和組織工作的重要思想,黨章、黨規(guī),黨和國家現(xiàn)行的農村、社區(qū)工作規(guī)則、方針政策,依法行政等有關知識;省、市、縣委重大決策部署等。
任職期間個人獲縣、市、省、別表彰的報考人員,在筆試成績中分別按1、2、3、5分的分值加分,當年同類表彰加分只按表彰加分1次;任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期間,集體獲得表彰的,同上加分。在村(社區(qū))工作滿10年以上的加1分,工作滿15年以上的加2分(截止時間為:2018年8月31日)。
加分說明:“縣、市、省、別表彰”,是指黨委、政府表彰;任期內獲中央部委、省級機關和部門表彰的,分別按省、市級級別表彰加分(市級機關和部門、各級各類領導小組表彰不加分)。報名時,提供表彰證書(文件)原件和復印件,縣招聘辦進行審核、公示。
在村(社區(qū))工作10年或15年以上的,由鎮(zhèn)黨委負責審核。
報名截止前未提供加分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凡證明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證明材料不真實的,一經核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2、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新形勢下做群眾工作以及解決基層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測評、考察
測評工作由鎮(zhèn)黨委組織實施。參加人員:鎮(zhèn)領導班子成員、鎮(zhèn)機關內設機構正副職。
與會人員按1:3的比例進行推薦測評,測評成績=(測評推薦票數÷收回有效票數)×100。
測評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測評成績按3:3:4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總成績相同的,按測評成績高低排序;如測評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低排序;如筆試、面試、測評成績均相同,則都確定為考察人選。
考察工作由各鎮(zhèn)黨委負責,重點考察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對考察人選進一步進行資格復審。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招聘計劃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結束后,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選名單,并在縣先鋒網、人選所在鎮(zhèn)和村(社區(qū))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原則上繼續(xù)在村(社區(qū))任職,至少任滿一屆。
五、其他
未盡事宜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0553-2567819(縣人社局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管理股)。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53-8912245(縣委組織部紀檢組)。